魏文侯接纳了吴起。
公元前413年起,吴起受命西出黄河,率兵击秦,连战皆捷,快速夺占了黄河以西的五座城池,所谓“河西之地”。
吴起在河西之地,组建了一只特种精锐部队——武卒。他以苛刻的筛选标准招募士兵,要求应征者穿上身甲、股甲、胫甲三层衣甲,脑袋上再戴着青铜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一百里者,才能应征人伍。妈吗,这不把人跑死啊。当时的一百里相当现在的41.5公里,等于全程马拉松赛,而且这些大兵背了那么多兵甲武器,可不是背心裤衩呀。我们由此也可以判断,先秦人在身高、体能和耐力方面,都比现代人出色!
当然,这种招募来的常备军也有缺点,就是成本高。他们有家产、带工资,打起仗来也许怕死,一旦死了,再也领不到工资了,家庭军属待遇也打折扣了。所以他们无论如何,不能把自己打死,一定要把自己打活(办法有两个,一是打仗躲着点儿,把头猫着点儿;二是必须打胜仗,以免死掉)。
好在吴起善于激励士气,办法就是和士兵打成一片。他睡觉不设席子,和普通士兵吃相同的饭菜,穿一样的衣服,行军时不乘车,而是背负干粮,坚持与士卒一道步行,从不搞特殊化。这就叫廉平。吴起尽得士卒之心,士卒乐死。据说有一个士兵长了毒疮,脓血满身,辗转呻吟,痛苦不堪。吴起发现这一情况后,便毫不犹豫地跪下身子,把脓血一口一口吸吮出来,解除了这位士兵的痛苦。吴起这种率先垂范、爱兵如子的行为,极大地感动了西河驻军上下,增强了部队的凝聚力。
据说这个士卒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后号啕大哭,说:“往年,吴起将军给孩子的父亲吮脓,他父亲作战一往无前,结果战死了。现在将军又为我儿子吸脓,儿子也长不了啦,哇~~~”
治军还需要法令,有一次,一个士卒还没得到命令就奋勇冲向敌阵,斩获秦人两只首级提了回来,吴起不但不给赏,反而立即将他斩首,因为他不听命令任意行动。
吴起善用兵,敌国不敢谋,他镇守西河,与秦人接战,大仗76次,全胜64次,其余的不分胜负,从未败绩,为魏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历史上夸奖某个人会打仗,就常说“比拟孙吴”,意思是与孙武、吴起相仿佛。吴起、孙武成为古今名将的最高标杆,这个荣誉很高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