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市离石区)人,少有大志,自幼耕读,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每到一处,都留下了清廉的美名。康熙皇帝称赞他说:“咸称居官清正,实天下廉吏第一。” 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十四岁的于成龙才开始做官,到遥远的边荒之地柳州罗城为县令。罗城地处万山丛中,偏僻荒凉,少数民族杂居,世代械斗。于成龙刚到罗城时,城内居民仅六家,县衙草屋三间。他“插棘为门”,“累土为几”。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从仆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迈开宦海生涯的第一步。数年,罗城大治。 于成龙在罗城居官七年,不仅肃清了盗匪,而且建了学宫,创养济院,洁己爱民,“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官爱民,民亦爱官。罗城民众怜悯于成龙独身一人滞留如此凄苦之地,早晚都过来问安,并叹其度日过于清苦,就把自己仅有的一点钱粮送来,都被于成龙婉言谢绝了。 后来于成龙在回顾罗城七载生涯时说:“日二食或一食,读书堂上,坐睡堂上,首足赤露,无复官长礼。夜以四钱沽酒一壶,无下酒物,快读唐诗,痛哭流涕,并不知杯中为酒为泪也!” 堂堂县令居然过着如此清苦的生活,读来令人不由得潸然泪下。 因政绩卓著,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晋升为四川合州知府。辞别罗城时,父老遮道呼号,竟追送数百里,痛哭而返。这样的感人场面在于成龙的宦海生涯中后来再度出现。当他升任福建按察使,离黄州赴福建时,“民遮送至九江,凡数万人,哭声与江潮相乱”。得民心如此,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康熙二十年(1681年),于成龙受命为两江总督。赴任时租了驴车一辆,路上自投旅舍,从未烦扰沿途府县。到任后,于成龙断然拒绝居住为他装修一新的府第,拒受礼品,谢绝接风洗尘之宴会,江宁为之震动。在两江总督任上,于成龙对州县官吏提出了六条基本要求:勤抚恤;慎刑罚;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 作为清朝一品大员的于成龙貌似严厉,其实待人非常随和,没有官架子。公务时间,他的衙署大门始终敞开着,官吏有事找他,就直接进入他的寝室。他的桌案上左边放着生姜、豆豉,右边放着案卷文书,就像农村的教书先生一样,随便与人交谈。江南生活比较富裕,许多官员以纸醉金迷为荣。于成龙却每日食粗粮、青菜,被江南人称为“于青菜”。遇上荒年,他即以糠屑杂米为粥,全家人都这么吃,客人来了也不例外。客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清苦?他答道:“多留一些米,就可以多赈济一些饥民。”于成龙吃饭简单,喝茶更是简朴得令人掉泪:他的仆人无钱为他买茶叶,每日采摘衙门后院槐叶给他代茶用,树竟为之秃! 在于成龙身体力行的影响下,江南各地的社会风气发生了明显变化。官僚、巨商都脱下绫罗绸缎,改穿布衣;高门大户,将大门楼改筑成小门楼;横行乡里的少数恶霸,也都悄悄地避居到外地。但不少人是慑于于成龙的威势,表面上做出改邪归正的样子,背地里却极力造谣诽谤,诬蔑于成龙来到富庶的江南后,也开始作威作福,不像以前那样清廉了。由于众口铄金,连一向对于成龙颇为信任的康熙皇帝,也听得起了疑心。于是康熙帝暗中派人去调查,得知实情后感动得流泪,拿出宝剑斩断桌子说:“如再有人说于成龙是贪官,这就是他的下场。” 于成龙十分注重教育。他创办的直隶“漳南书院”和江南“虹桥书院”,都是清代著名的学府。他还是治盗省刑的能手,处理案件,秉公善断,民间呼为“于青天”。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把有关于成龙破案的生动传说,记叙在《聊斋志异》之中。于成龙的轻刑、慎刑、重证据、重调查的法治思想,在我国的法治史上有一定的影响。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龙又兼理江苏、安徽两巡抚事,不久病逝。他的私人财产少到让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同事们进入他的房间清点遗物,箱子中只有粗线织的袍子一套和床头佐餐用的几包豆子,再无其他一件值钱的东西。于成龙去世后,“民罢市聚哭,家绘像祀之”。后来,凡是他做官的地方——江宁、苏州和黄州等都为他建立了祠堂,以缅怀这位大“青天”。康熙帝还为于成龙亲书“高行清粹”的匾额,并赐谥“清端”,加赠“太子太保”,以示褒奖。(刘继兴) ----摘自刘继兴著的《清朝原来这么有趣》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