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是唐朝人,他当岐州刺史的时候,有个人为了讨好皇帝,控告他有野心,要聚兵造反。唐高祖得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命令一个御史前去调查,并告诉御史:“如果李靖真的要阴谋造反,可以当场处死。”
这个御史知道李靖奉公守法、体贴百姓,不可能图谋造反。说他要造反,肯定是诬告、陷害。可是,怎么才能把这件事弄个真假分明呢?
御史思前虑后,想出了个办法。他请求和那个控告人一块去办这个案子,皇帝答应了他的请求。御史领了圣旨,和那个控告人一起,直奔岐州。
走了几百里地,管行李的随从向御史报告,控告人原来写的状子丢了。御史大为恼火,用鞭子狠狠抽打那个随从。随从惊恐万状,只顾磕头求饶,很是凄惨。
看着随从那个可怜的样子,御史不忍心再打了,叹了口气,对那个控告入说:“李靖谋反事实很清楚,我们奉旨去查办,谁曾想到,随从把状子丢了,这是要掉脑袋的。我们俩办不成此事,也有和李靖勾结的嫌疑,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个控告人一听,觉得有些不妙,问御史怎么办才好。
御史又摇头又叹气。表示事情非常棘手,踌躇了半天,说:“要想我们都不受连累,救随从一命,我看只有一个办法,你再重新写一张状子,全当没有丢,我们还是照常去查办。”那个控告人也觉得再没第二个好办法了,就重新写了一张状子,给了御史。
控告人哪里知道,这是御史和随从定的一计,状子并没有丢,它就在御史的衣袖里。拿出来和重新写的状子一对照,发现内容很不相同。御史立即返回京城,向皇帝报告了这个情况。
皇帝一时闹不清这里面有什么文章。御史说:“如果李靖造反真有其事,控告人不管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也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的状子应该是一致的,现在出入很大,有些甚至是牛头不对马嘴,说明是控告人凭空捏造的。”
皇帝立即对控告人进行审讯。果然是控告人捏造事实,进行诬陷。皇帝把那个控告人判为诬告陷害罪,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