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是店铺的标志,起着区分行业经济性质和经营特点、讲求信誉、招徕顾客的作用。
我国古代的商店招牌,大多是用布帛做成的。开始时,主要悬挂在酒馆、栈房、食宿之店,叫做“酒望”、“店招”或“幌子”。招牌作为商店的标志。在我国至少有两千三百多年的历史。“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在古代一些诗词名句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到酒家商店、布帛招牌迎风飘舞的秀丽景色。
唐代以后,商业日渐繁盛,商店悬挂招牌逐渐普遍,木刻的、铜铁铸造的、粉壁书写的,各式各样的招牌相继应运而生,并且加上店主的姓名或另取雅号,而形成了完整的招牌字号。
北宋着名画家张择端在《清明上河图》五米多长的巨幅画卷上,就画出了当时汴京(今河南开封)大街上近百家商店各有特色的招牌。
招牌的字号也讲究意境,如同凝练的诗歌。除了店主用自己的姓名取字号外,一般地说,招牌字号应根据行业和经营特色含有确切而耐人寻味的含义。重庆市有家饺子店取号“山东又一村”,有家酒馆取号“霄香馆”。苏州市有家饭店取号“得月楼”,应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诗句。这些招牌字号颇有诗意,叫人触景生情,饮宴添欢。又如水果店取号“四季香”,理发店取号“焕发春”,裁缝店取号“巧剪裁”,中药店取号“回春堂”,百货店取号“春满园”,南北货商店取号“山海珍”,各具特色,饶有意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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