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单称“传”,属广义散文里的一种文体,是记载人物事迹的文章。传记的内容,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以记述历史事迹为主,有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等;另一类属于文学范围,多用形象化方法,描写各种着名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面貌及其历史背景,以史实为根据,但不排斥文学描写。
传记的类别多种多样,主要有:
自传——本人叙述自己生平事迹的文字。
内传——有两种,一种是古代经学家把专门解释经义的书叫内传;另一种是指记载传主的遗闻逸事为主的传记小说,如《隋书·经籍志二》中有《汉武内传》等。
外传——与内传相对而言,也有两种,一种是古代附经作传,广引事例,但不完全以解释经义为主的书;另一种是指凡人物为正史(以君主传为纲的纪传体史书)所不记载,或正史虽有记载而另外作传,记其遗闻逸事的传记文章。如《赵飞燕外传》、《高力士外传》等。
别传——除正式的传记外,文人自己所作的别人传记,或另外传述某人的某些事迹,一般称为别传。
列传——司马迁的《史记》中,用来记述一般人臣和百姓事迹的传记文章。
家传——叙述先人事迹以传示后人的文章,或为同宗人所写,或别人受其后人所托而作。
小传——略记某人事迹的文章,如唐代李商隐写了《李贺小传》(见《李义山集》);还有在诗文总集的前后或附于篇首姓名之下,略述作者籍贯、履历的文字。
正传——是为塑造的典型人物作传的小说,如鲁迅的《阿Q正传》。“正传”这一名目本是从“闲话休提,言归正传”的套话中借用来的。 |
相关文章推荐: |
- 上一篇:《红楼梦》书名的含义
- 下一篇:什么叫“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