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陈瑸,广东海康人,康熙三十三年进士。他为官也有一句名言:"贪不在多,一点非分的钱财足以当千百万。"他在古田、台湾等地任职时因为清廉能干、民情悦服被破格提拔为偏沅巡抚。初任巡抚时,他就将贪赃害民的湘潭知县和长沙知府革职查办。继而又上疏直言包括"杜绝增加开支,缓解人民的困苦;禁止酷刑,尊重百姓的生命;提倡节俭,爱惜民财"等等关乎民生的十件大事并躬行实践,赢得各方赞誉。陈瑸死后,留下遗书,将自己应用而未用的"衙门公费银"全部上交国库,"以尽未尽之心"。陈瑸一人为官在外二十余年,不曾带家属、请幕僚,他的儿子想去看望他,都没有能力支付车船费。平时只用一两个仆从。以瓜蔬为家常便饭,清苦到人们无法想象的地步。(《清史列传·张伯行传》)但是他却不以为苦,保持这种清苦的作风一辈子没变。康熙帝感叹地说:"陈瑸为官很出色,注意操守,非常清廉。朕也见过清官,然而能到他境界的却从来没听说过。即使算上古代的清臣,也未必有像他这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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