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斗起源于古代奴隶制国家巴比伦、古希腊等国,而后盛行于中世纪的欧洲。最初,决斗是神明裁断的一种方式。所谓神明裁断,就是由神来判定诉讼双方哪一方有罪,其方法是对诉讼当事人进行各种考验。显然,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裁断方法。
中世纪时,随着欧洲骑士制度的产生,决斗在欧洲日益风行起来。随着决斗的流行,逐渐产生了一些规则:
当两人发生纠纷时,如果有一方向对方脸上摔帽子、扔手套,或做出其他侮辱的行为,即被视为发出决斗的邀请。一个人一经宣布说要决斗,就不能反悔。如果有一方愿意言和,必须双方达成口头或书面的和议,和议不成仍须决斗。
决斗双方各有自己的证人,由证人约定决斗的时间、地点。决斗使用的武器依决斗者身份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古时用剑,后改用枪。决斗时双方应离开一定距离,谁开第一枪由抽签决定。www.lishi54.com
有些没有能力提出或接受决斗的人,如妇女、残废人等,还可以找人代为决斗。
以后法律有了改变,决斗虽然不再是一种解决诉讼的裁断方法,但是作为一种习惯,一直保持到19世纪末。1864年,当拉萨尔因恋爱事件与人决斗,腹部中弹死亡后,马克思写道:“这是他一生所犯的许多轻率行动之一。”直到本世纪初,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法律的不断严谨完备,决斗才被取消,成为一种历史的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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