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是自流井、贡井两地名的合称。据史籍记载,贡井本名公井或大公井,唐代在此设公井县。以后,公井县并入荣县。“公井”演化为“贡井”一说“公”、“贡”音近;一说大公井盐质洁白味佳,进贡朝廷,因此名“贡井”。
自流井的名称,也起源于该地区古代盐井名。明朝富顺县人熊过在《南沙文集》中所提新开自流等井,是自流井名称的最早记载。史籍称“河岸有井,自流盐水,故日自流。或曰有不见功之井,倏然涌出,非关人力,是以得名”。自流井一名,不仅作为一口盐井名,而且作为这一地区盐井群的称谓,并演化成为这一地区的名称。
自流井、贡井原分属富顺、荣县,但两地生产和经济上联系极为密切,逐渐融为一体,由于产盐多,税利厚,一直受到历代官府的重视。清雍正七年、八年分别在贡井、自流井设县丞。1911年11月,自贡地方临时议事会成立,要求设立独立的行政区域,拟命名为“新知县”,后未被批准。抗日战争爆发后,两湖、西北及西南七个省、区食盐要靠自贡盐场供应,为适应形势需要,1937年建立自贡特种警察局。1938年6月1日建立自贡市政筹备处。1939年9月1日,经批准正式宣布自贡市为省辖市。 |
相关文章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