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宰”与“相”,古时本为二职。“宰”原为主膳馐之官,史称殷商始置“太宰”。虽然主职为酒食,但因古时特别重视宗教仪式,祭祀典礼是国家大事,故“宰”作为主持祭祀之官很受尊崇,于是进而得赞国政。周代太宰之下,有小宰、宰夫为属官。“相”原为宾赞之官,史称舜举十六相宾于四门,担任传导威仪之事;周代诸侯朝聘宴享时,亦以“相”为辅导行礼官。由于当时非常重礼节,“相”是一重要职位,有时难免与闻政事,于是渐由相礼之官,转为掌理国政之官。一般认为,这种以掌理国政为职的“相”的正式出现,是在春秋时代。至战国时又有丞相、相国之称。汉代袭用丞相、相国之名,而一般又通称宰相,意指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长。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翰林】翰林最早见于唐代,唐玄宗置翰林院,内设有翰林待诏、翰林供奉,后来又称翰林学士,为文学侍从之官,到唐德宗以后,职掌机要文书,管理书写皇帝的命令,但他们不是通过考试取得的,也不是正规的朝官。宋代进一步抬高了翰林学士的地位,设立翰林学士院,当实际掌政事堂(中书门下)枢密院居平等地位。翰林学士知制诰即以代皇帝撰文告为专职,有的称“承旨”。冠翰林之名而不属学士院的,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这些所谓经筵官,以在皇帝左右进进书史为职。皇帝很需要收罗这批饱学之士作为“智囊”,故备加恩宠。此后,凡执政大臣,多授予某某殿大学士的荣誉衔,以表示尊崇。明代的翰林是从进士中选拔的,他们协助皇帝处理政务,成了正规的朝官。清代翰林院以大学士为掌院学士,其下设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官。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长。
【尹】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太仆寺卿】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知府”、“知州”,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总督】是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这个职称起于明朝。宪宗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常设两广总督以后,才开始了正规的跨省总督制。但明代的总督,主要负责军务和粮饷,还不是固定的职务。但从此总督职权日益扩大,兼掌民政,实际上逐渐成为地方军政首长。清康熙以后,总督成了正式的封疆大臣,品级为一品,军政民刑都管。其时全国共设直隶、四川、两江、湖广、闽浙、两广、云贵、陕甘八员总督。
【都督】自汉末开始设置,三国时有“都督诸州军事”,周瑜,就是吴国的都督。都督一职,在汉设置时,主要指领兵打仗的将帅,一般不理民事。魏晋以后,有些都督往往兼任驻地的刺史,这样就总揽了军政大权,形成了“军管”。唐代各州都设都督,大都成为当辖区的军政总首长,往往会形成“割据”的独立王国。
【提督】主要是在清朝成为要职。有两种提督,一种是提督学政,各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负责岁、科考试,考察师生的优劣,又称为学政、学台。凡全省大事,他有权和督、抚一起参加讨论。另一种提督,即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他是从一品,和总督同,比巡抚、藩台、臬台的品级还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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