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它是以私人创办为主、积聚大量图书、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
书院的名称始见于唐代,不过那时的书院只是官方藏书校书和私人读书治学的场所,还不是真正的教育机关,只能看作是书院的雏形。
北宋初年,庐山国学,又称白鹿国庠,由私人读书治学之所发展为聚徒讲学的白鹿洞书院。以白鹿洞书院为起点,各地相继建立了许多所对后世有重大影响的书院,为书院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宋初有六大着名书院:白鹿洞书院(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岳麓书院(湖南岳麓山抱黄洞下)、应天府书院(河南商丘县城西北隅)、嵩阳书院(河南登封县太室山麓)、石鼓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茅山书院(江宁府三茅山)。
南宋是书院发展的极盛时期。书院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和制度之完善都是空前的。据统计,宋代共建书院一百七十三所,其中北宋建三十七所,南宋建达一百三十六所。南宋书院的发达,发轫于朱熹修复白鹿洞书院,他亲自为书院确定方针,建立制度,置田建屋,延请名师,充实图书,并与学生质疑问难。
元代统治者奖励增设学校和书院,据统计,元代新建书院一百四十三所,兴复六十五所,改建十九所,合计二百二十七所。
明代的书院是由衰而兴的。明成化(公元1465~1487年)之后,书院才渐兴起,至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达到极盛。据统计,明代书院达一千二百多所,建于嘉靖八年间为最多。对明代书院由衰到兴发生重大影响的是王守仁、湛若水等理学大师的讲学活动。王守仁既是朝廷重要官员,又是学者,他热心提倡书院,从四十岁到逝世前,五十五年间无日不授徒,无日不讲学,所到之处,必建书院。
清初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曾规定“不许别创书院”。直到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才令各省在省会各设书院一所,清代书院后来发展到两千余所,其数量大大超过前代,不过这时多数书院已和官学无大区别。清代书院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继明代书院的余绪,以讲求理学为主;第二类是以博习经史词章为主;第三类是以考课为主,是科举的预备场所;第四类是清末出现的学习经史兼习自然科学和工商诸科的书院,这类书院是近代新式学堂的先驱。
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八月,清廷采纳张之洞、刘坤一的建议,将书院改为学堂,于省城的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厅及直隶州的书院改为中学堂,各州县书院改为小学堂。
中国古代的书院,不仅对我国封建社会的教育发生过重要影响,而且先后传至日本、朝鲜、东南亚诸国,至今在这些国家仍有不少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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