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我军首次实行的军衔制,元帅军衔为第一等,分为两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是第一等第一级,为最高军衔。所以,对授予大元帅军衔人员的标准规定得非常严格。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对创建全国人民武装力量和领导全国人民武装力量进行革命战争,立有卓越功勋的最高统帅,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也就是说大元帅军衔只能授予一个人,那就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毛泽东当时是中共中央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既是党的领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全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而且,毛泽东是全国人民武装力量的创建者,在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进行20余年的革命战争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雄才大略,居功至伟。所以,按照《军官服役条例》规定的这个标准来衡量,只有毛泽东一人能够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这项殊荣。这也是众望所归。
·我军酝酿军衔制时,也借鉴了苏联的经验。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45年6月26日的命令:授予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防人民委员斯大林以苏联最高军衔——苏联大元帅,以表彰他在伟大卫国战争中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为苏维埃祖国建树的卓越功勋。
·从1955年春天开始,彭德怀、罗荣桓就带着总干部部拟制的名单和几个方案,分别与中央军委的各位委员交谈,共同对每位将领的定衔磋商、定案。
·在最初的授衔方案中,准备授予毛泽东大元帅军衔。元帅初拟13人,除后来公布的10人外,还有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大将14人,除后来公布的10人外,还有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并为他们授勋。
·但毛泽东坚辞不授大元帅军衔,也不要勋章。人们向他讲述斯大林被授予大元帅衔的情况,毛泽东说:“苏联有的,我们不一定非要照搬。”
·为了让毛泽东接受大元帅军衔,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开会进行了讨论,由最高立法机构议决此事。主持会议的委员长刘少奇,知道毛泽东不愿授大元帅的态度,说他个人对此“不能作结论”。有位民主人士提出,“只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毛主席个人也不好不遵从决议”。但人们最终还是没能说服毛泽东。
·不久,总后勤部根据分工和最初拟定的授衔方案,组织军需生产部门参照苏联军队礼服和军装的样式,设计出了元帅、将、校、尉,乃至士兵的各种服装,并制出样装送中央军委审定,随即又被送进了中南海,放置在菊香书屋东面的勤政殿内,让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们审看。
·那套最精美的大元帅礼服,是总后勤部指定其所属天津军需工厂的女工们,用纯手工为毛泽东精心制作的。绣制出的大元帅肩章熠熠生辉,肩章由国徽图案和元帅星徽组成。与元帅肩章不同的是,大元帅肩章上的元帅星徽由一圈松枝环绕,肩章上的两个国徽是纯金的。肩章面板上那一层金黄是镀金的,用纯铜丝拉出丝来再镀金。帽徽、星徽、符号等等也都是用纯铜,用金的地方镀金,用银的地方镀银,再描漆。胸前缀着金黄色的绶带和流苏,袖口和衣领绣有金黄色的边饰,裤子的边线处,缀有金黄色和鲜红色的条纹,都用纯金的丝线绣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