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使用“李代桃僵”的谋略指挥过著名的台儿庄大战,大败日寇。在他早年时,也曾经用杀一做百的办法管理过部队。
民国十年,即1921年,粤桂大战,桂系失败。李宗仁的部队接受了陈炯明的收编。
李宗仁率领的桂军,当晚在横县百合隅宿营。白天尸陈路旁的情景还在李宗仁脑子里久久地无法退去。他叫司号员吹起紧急集合号。部队集合后,他在队前大声训话,号召军队一定要遵守纪律,爱护百姓,特别强调如下两点:本军宿营时,不准抢占民房;本军与商民打交道,一定要买卖公平,严禁强买强卖。最后他反复强调:“谁要违犯,军法严惩!”
第二天,在百合隅的大街上,检查队发现本军的一名士兵与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发生纠缠。检查队上前盘问方知,原来这位老太婆有一个裹着衣服的包袱不见了。她在寻找这个包袱时正好碰见这位士兵提着一个同样的包袱。老太婆拦住这位士兵,说包袱是她的,两人便纠缠起来。巡逻的检查人员开始进行排解,老太婆就是不让士兵走,说她的包袱内裹有什么样衣服,要这位士兵打开包袱检查。检查人员在排解无效时,使命令这位士兵将包袱打开,其中果有便衣一套,虽是旧衣,尚很整洁。检查人员问老太婆:“此衣物是你的吗?”老太婆望着眼前的情景,不知为什么,半天不说一句话,最后也是吞吞吐吐,不愿直说。检查人员因其不能认定,遂没有把这个包袱判交给老太婆,而这个有偷窃嫌疑的士兵却被检查队拘到司令部来了。检查队将这一情况马上报告了李宗仁。
那士兵开始以为只是小事一桩,听李宗仁要重办他,十分惊慌,“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哭泣着哀求:“长官,我错了,我认错。”
李宗仁板着脸孔说:“你可以认错,也欢迎你认错,但是为了严肃部队纪律,我必须重办你!”这最后一句话犹如板上钉钉子,铿锵有力。
那士兵看到李宗仁的表情和说话的严肃劲儿,知道不妙,心情越来越紧张,不得已打出最后一张牌:“长官,我是桂林两江隅的小同乡,请你从宽发落……”
李宗仁决心已定,便命号兵吹紧急集合号。瞬息之间,全军两千多人已在野前指定的地方集合完毕。部队整整齐齐地排列成一个四方阵,阵中间置一方桌。李宗仁站在桌子上向部队训话:
“诸位,我军是一个具有光荣传统的部队,曾参加过护国、护法等诸多战役,战绩辉煌,功在民国。今日行军至此,愧未能保国保民,反而骚扰百姓,殊为我军人之羞耻。现在我眼前这个士兵,他违犯纪律,偷窃民财,人证物证俱在,然而他以为是本司令的小同乡,冀图幸免。这实属罪无可迫,当按军法论处,就地枪决。”
语毕,李宗仁遂命令将那个违纪士兵就地枪决。
随着一声枪响,那个士兵倒地,全军上下和四面围观的民众,无不暗自咋舌。当地的老百姓很快就把这件事情传播开了。民众都一致赞叹李宗仁治军有方,纪律严明,军令如山。民众说:“像这样的军队为历年过往军队所未见。”
经过李宗仁这番整顿以后,无论是行军还是打仗,全军上下均能做到令行禁止、秋毫无犯。这支军队所到之处,军民都彼此相安。
但是,事后李宗仁每想起这件事来,总感到内疚。他在回忆录中写道:
“这名士兵劫取民财,有物证而无人证,罪不及死。且事后调查,那套衣服确是捡来的,而他也的确是我的小同乡,他家与我家相距仅七里。他那时如不说是我的小同乡,我也许不至将他处死。正因为他说是我的同乡,我才决定牺牲其生命,以整饬军纪。然而这个士兵本人多少有点冤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