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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杖(3)

时间:2015-11-14 责任编辑:中华历史故事网 点击:

  时隔不久,嘉靖初年又施行一次大规模的廷杖。事情的起因是,武宗朱厚照驾崩,他没有儿子可以继承帝位,于是由皇太后张氏做主,将孝宗朱佑樘的弟弟兴献王朱佑杬的儿子朱厚熜过继给孝宗,作为嗣子,这样他就算是武宗的弟弟,可以继承帝位。朱厚熜就是世宗嘉靖皇帝。他即位后本来应该承认孝宗为父,而应称自己的父母为“本生父母”,但是他登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旨免去“本生”的称呼,并给亲生父亲追加皇帝的谥号。他的意思显然是不愿意再做孝宗的嗣子,这和当初皇太后让他继位时的说法相矛盾。因此,群臣舆论哗然而起,认为世宗的做法不合大礼。于是,以尚书金献民、侍郎何孟春为首,共计二百二十九位朝臣,一起跪在左顺门进谏,劝皇上改变主意。这就是明史上着名的“议大礼”事件。世宗知道之后,命令司礼监太监传旨,让进谏的群臣退下,群臣说,一定要得到圣谕才能退。从早晨到中午,世宗两次传旨,众官仍然跪着不起来。世宗龙颜大怒,命令锦衣校尉把为首者逮捕。修撰杨慎、检讨王元正等人用力摇晃左顺门的门扇,放声大哭。世宗更加恼怒,又命令把四品以下的朝臣马理、王相、毛玉、张曰韬等一百三十四人拘禁,五天后将其中的十六人在午门施行廷杖。再过四天,又将修撰杨慎等七人再杖一次。被朝廷杖的一百三十四人中共打死十七人。

  

  “议大礼”风波之后,世宗仍然不断使用廷杖。嘉靖中期,宣大统督翟鹏、蓟州巡抚朱方、大同巡抚陈耀等文武重臣都受过廷杖,其中朱方、陈耀等人死于杖下。嘉靖十二年(1533),郭君弼上书言星变事,触怒世宗,被逮送锦衣卫狱,用夹棍、拶指拷逼近百次之后,又拉到午门施行廷杖,打得两腿露出白骨。嘉靖十三年(1534)世宗派武定侯郭勋到太庙祭祀,给事中张选上疏进谏,世宗不悦,命令将张选押到午门,杖八十。世宗亲自坐阵于文华殿监杖,每一个校尉行刑完毕,都必须把已打的数目报告给他,行刑用的竹杖都打断了三根。打完之后,张选已经气绝身亡。世宗叫人把张选拖走,仍然余怒未息。张选的尸体抬到家中,家里人给他灌药,又慢慢醒转过来。对这些朝廷大臣,世宗尚且如此刻毒,职位较低的官员遭受廷杖之刑的就更多了。审理李福达一案时,张璁、桂萼倚仗武定侯郭勋的权势,杖黜朝士四十余人,其中也有被杖死者。

  廷杖

  嘉靖以后,直至明末,廷杖未断。隆庆二年(1568),穆宗朱载垕廷杖给事中石星,杖后将他削职为民。万历时的廷杖,除了前面叙述的因谏“江陵夺情”而受杖的吴中行等人之外,万历十四年(1586)又杖礼部侍郎卢洪春,十六年(1588)杖给事中李沂,二十年(1592)杖给事中孟养浩,二十八年(1600)杖给事中王德完。孟养浩和王德完都各杖一百,创明代廷杖数目的最高纪录。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政时,廷杖和其他酷刑并用,更惨于往代。天启四年(1624),屯田郎中万燝上疏弹劾魏忠贤,魏忠贤指使一群太监到万府抓住万燝,拳脚交加,一阵痛打,拉到午门时已经体无完肤,魏忠贤仍然命令将他杖一百。打完之后,那群太监又在万燝身上乱踩乱跺一气,万燝被整得血肉模糊,第四天死去。当时的阁臣叶向高曾建议废止廷杖,魏忠贤表面上接受了,但他把需要惩治的朝臣都交镇抚司处理。这镇抚司是人间的活地狱,百刑俱全,来到这里的犯官遭遇就更惨了。(参见本书《拷讯》)

  

  崇祯时,明毅宗朱由检仍不愿丢弃祖宗的法宝——廷杖,而且常常亲自指挥太监和锦衣校尉拷打朝臣。崇祯十三年(1640),名臣黄道周被锦衣校尉逮捕,就受了廷杖,姚雪垠的长篇小说《李自成》中有详细的描述。崇祯十六年(1643),宜兴人吴昌时被蒋拱宸弹劾,毅宗在朝堂亲自审问,吴昌时辩驳不已,毅宗动怒,吩咐用刑。阁臣蒋德璟、魏藻德当时在场,为吴昌时讲情,说:“在金銮殿上用刑,是大明朝三百年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毅宗说:“吴昌时这厮,也是三百年来没有见过的恶人。”于是命令太监动手。先用夹棍,吴昌时的两条腿都被夹断,昏死过去,无法站立,一名校尉把他背出朝堂。蒋拱宸也因事触怒了毅宗,毅宗高坐金殿,喝声“打”,行刑的校尉立即对蒋当头一杖,一下子把纱帽打成两半。可见,这时的廷杖已是不分场合、不讲方式了。

  

  崇祯十七年(1644)春,明朝灭亡前夕,毅宗还在滥用酷刑。熊开元和姜埰二人都因直言进谏,得罪毅宗,被逮受审。熊开元先受拶刑,再受杖刑一百,又被夹一次,再打五十棍,这已经被整得只剩一口气儿;两天后又来一次,打五十棍,再剥光衣服打四十棍。这样多次折腾,熊开元竟然没有死,也算是奇迹了。姜埰在午门被廷杖,趴在地上,脸朝下,尘埃满口,两只脚也被绑起来,由人四面牵扯,丝毫不能动,只露出屁股和大腿受杖,杖被打折了好几根。打完后,姜埰已不省人事,他的弟弟姜垓当时也在朝做官,前来救护,采用流行的秘方,含一口人尿,嘴对嘴地喂给哥哥,姜埰才醒过来。有个医生来为姜埰治伤,他说:“杖伤的青痕已经到了膝盖以下,恐怕是没救了。我用刀把烂肉割去,敷上药试一试,七天后如果感觉到疼,就有治好的希望。”后来过了半个月,先割除的烂肉约有一斗,身体才逐渐复原。姜埰受廷杖后,于崇祯十七年三月被勒令谪戍宣城,还没有来得及动身,三月十九日北京就被李自成攻破了。盛行于明代的廷杖,确实伴随了明朝的始终。

  

  明代除廷杖之外,还有一种名目叫“门杖”。清初王士祯《居易录》记载说,崇祯末年,浙江有个叫祝渊的举人,到京师上疏营救黄道周,毅宗传旨,让校尉对祝渊施行门杖。祝渊谈笑解衣,毫无恐惧的表情。监杖的太监说:“真是一个奇男子!”让校尉从轻行杖,结果祝渊未受重伤。俞樾《茶香室续钞》卷九“门杖”一节引述了王士祯的话并加按语说:“世知明代有廷杖,罕知有门杖。”但是,门杖在施刑时与廷杖究竟有哪些异同?是否因为廷杖在午门执行而又叫门杖?这些问题,尚待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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