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酝酿和预选差额 11月10日下午,主席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由胡锦涛主持。 大会秘书长习近平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作了说明。 十八大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选举。由党中央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酝酿提名工作。在此基础上,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提出名单,提请十八大主席团审议。 11日起,各代表团继续分组讨论,酝酿上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讨论三个决议(草案)。 至此,大会转入选举时间,第一阶段即差额预选。 预选差额选举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它和举手表决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 1928年中共六大时,主席团曾确定了51人的中央委员会预选名单,最终选出正式委员23人和候补委员13人。 这一形式到1980年 2月形成了制度。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或者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一律用无记名投票。” 1982年十二大修改党章规定: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 十三大进一步修改为:“可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此后十四大直至十七大均大致沿袭了十三大的规定。 在中国的选举制度中,“提名酝酿”是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全国党代会选举过程中经常出现的词语。会场内的酝酿,包含了介绍、熟悉、讨论等一套程序,也被认为是一种协商的过程。 首先由各代表团负责人介绍预选的基本情况,然后进行讨论。此时,候选人情况并不对外公布。 会场管理是严谨的,门口都有小箱子,代表进场前将手机以及其他可以录音、摄录的设备在这里暂存。 十七大预选时,在221名中央委员候选名单中选举产生204人,差额比例为8.3%;候补中央委员的差额数为16名,差额比例为9.6%;中央纪委委员的差额比例为8.7%。而在十六大时“两委”委员选举差额比例在5%左右。 十八大大会期间,各代表团以差额选举方式对“两委”人选进行预选。提名十八届中央委员候选人224名,差额数19名,应选205名,差额比例为9.3%。提名候补中央委员候选人190名,差额数19名,应选171名,差额比例为11.1%。提名中央纪委委员候选人141名,差额数11名,应选130名,差额比例为8.5%。 最高领导集体如何选出 完成预选后,主席团于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由胡锦涛主持。 这次会议通过了经各代表团差额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 13日下午,各代表团继续分组会议,酝酿候选人名单,等待着正式选举的到来。 14日上午,大会以鼓掌方式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随后采取等额投票方式选举,在1个半小时至2个小时内结束。 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通过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大会宣布胜利闭幕。而党的权力机构在形式上还未完成交接。 11月15日,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205人,候补中央委员17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同日,十八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会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报中央委员会批准。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会的办事机构。 十七大时,政治局组成人员的推荐在大会之前就已进行。据新华社2007年10月播发的《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产生纪实》,当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就可新提名为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同志普遍认为,“这是党的中央领导机构人选产生机制的重要创新举措”。 文章说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决策,“这次民主推荐为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人产生机制,推进党和国家高层领导新老交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累了实践经验,对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当时,参加会议的十六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400余人,每人都领到了一张橘红色的民主推荐票,内有一张按姓氏笔画排列的近200人的名单,他们都是符合中央确定的可新提名为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条件的63周岁以下正部长级干部和军队正大军区职干部,供与会同志推荐时参考。 2007年9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同意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建议名单。10月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份名单,决定提请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分别进行选举、通过、决定。 10月22日,党的十七大选举产生的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 十八大召开前的2012年5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就可新提名为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同时,就可新提名为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也进行了民主推荐。新华社的报道说,搞好这次民主推荐,是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产生一个反映全党意愿、得到党内外公认、坚强有力团结统一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基础。 与十六、十七届一中全会一样,十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在11月15日11时53分,在人民大会堂同采访十八大的中外记者亲切见面。这天下午稍晚的时候起,参加十八大的外地代表们陆续离京。 至此,执政党实现了新一轮新老交替,继续带领中国凝聚力量,开拓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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