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三)
《清凉山志》中的公案:
隋朝代州有位赵良相,家产上万,他有两个孩子,长子叫赵孟,次子叫赵盈,其中,弟弟赵盈强,哥哥赵孟弱。父亲死前把家产分成两份,哥哥赵孟得的多。等到赵良相死了,赵盈尽占哥哥的财产,只给哥哥一所园屋,赵孟只有靠打工养活自己。
不久赵盈死去,转生为哥哥赵孟的儿子,叫赵凡,后来赵孟死了,生在赵盈家里,给赵盈当孙子,叫赵先。到长大时,孟家越来越穷,盈家越来越富,结果赵凡给赵先家作佣人,这样来养活度日。
一天,赵凡的寡母对他说:“赵盈占你家产,使你贫穷,今天你去作他的奴仆,能不羞耻吗?”赵凡听后,怀恨在心,欲杀赵先。
开皇初年,赵凡随赵先朝五台,进入峨谷东面几十里之地,山谷深旷无人,这时赵凡拔刀对赵先说:“你祖父和我父亲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产业,导致我家世代贫穷,今天还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吗?我今天要杀你。”赵先见势不妙,赶紧逃跑,赵凡一路追入树林,赵先见到一座草庵,就飞跑进入草庵,这时有位老和尚出来,对赵凡说:“你来干什么?”赵凡说:“我追冤家。”老和尚大笑说:“你暂时放一放,我让你自己认识它。”然后给他一种药物,以茶汤服下,他才如梦初醒,回忆起往事,感愧自伤。老和尚说:“赵盈是赵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产业,实际是自弃福业,赵先是赵孟再来,他只是领取份内的家产,他父亲的遗嘱还在呢。”两人听后,即舍弃世俗之家入佛门修道,后于弥陀庵去世。
没有三世业果的正见,确实看起来天理很不公平,因为赵凡家世代贫苦,父亲受赵盈家欺负,儿子还要给他孙子家打工,真是奇耻大辱,不杀不足以解恨。可是以业镜一照,才知道占便宜的吃亏,吃亏的占便宜,道理这样公平,心里的怀恨不是可笑之极吗?请问该恨谁呢?所以因果报应太不可思议了,凡是不与取就要偿还,如影随形,如响应声,丝毫错乱都不可能出现。所以,如果能在业与果的关系上获得决定,这个力量就很大,可以说,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机心理,一切怨天尤人之心,都可以以这个正见而遮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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