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13日)78周年纪念日。每年当这一天来临,我会内心哀恸、全身觳觫,甚至独自啜泣、唏嘘不已。希望所有中国人乃至全球华人把这一天作为“国难日”、“耻辱日”,永远也不要忘记。
众所周知,在南京大屠杀当中,有两个日本军官曾展开了杀人比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这两名刽子手,他们当时都在日军第16师团供职。向井敏明(1911-1948),26岁,山口县人,任炮兵小队长,陆军少尉;野田毅(1912-1948)又名野田岩,25岁,鹿儿岛人,是富山大队的副官,陆军少尉。两人相约展开丧心病狂、骇人听闻的杀人比赛,从江苏的无锡横林镇、常州车站、丹阳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直到南京紫金山(即终于大屠杀期间),看谁用手中的祖传日式军刀砍下“支那人”的脑袋更多,谁先到100人(即所谓“百人斩”),其奖品为一瓶葡萄酒。后来日文报纸(《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上还大幅刊登了他们的新闻,配了合影,手持鲜血淋漓的刺刀,面目狰狞、得意洋洋的表情,日后成为日军凶残屠杀的铁证。当时报纸刊登的向井杀106人、野田杀105人——这便是他俩的杀人记录。但据说因为忘记了究竟是谁先杀到100人的,所以后来又加了赛,比谁先杀到150人。总而言之,他们俩当时一共所杀的中国同胞,绝对不下300名。
但侥幸的是,这两名残忍的杀人恶魔在抗战八年期间竟并未阵亡,1945年日军投降、战争结束后他们回到了日本。参加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战犯审判的中国代表,无意间发现了关于这次杀人比赛的相关报道,并立即向中国南京国民政府通告。后来中国政府派多人赶去日本,将其捉拿归案(这个过程还很复杂、曲折),引渡擒回中国,作为丙级战犯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1947年12月18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中山东路307号励志社大礼堂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公审。庭长为石美瑜,法庭内座无虚席。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听到公审战犯实况,庭外还装有广播器。高音喇叭下,挤满了前来听公审实况的群众。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虽然在实施“百人斩”暴行时只是少尉军衔,也是抗战胜利后被逮捕受审战犯中的低级军官,但是他们的犯罪事实太残暴、太凶恶了,影响太大、太坏了,因此对他们的审判规格也是最高级别的。
在审理过程中,两战犯一再抵赖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向井敏明诡称:“《东京日日新闻》系虚伪登载,专为被告颂扬武功,以博女界之羡慕,期能获得佳偶。”(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对此法庭立予严词驳斥,称:“查在作战期间,日军当局对于军事新闻之统制检查本极注意,而《东京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刊物,如果该被告等并无此项杀人比赛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篇幅专为该被告等宣传之理。”“至谓以杀人为竞赛之凶残兽行,可作征婚广告,以博女性欢心,更为现代人类史上所未前闻。”(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档案)
在公审庭上,两名战犯还一再要求调查证据,借以迁延时日,被驳回。最后审判长石美瑜严正宣判:“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爰各科处极刑,以昭炯戒。”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被判死刑后,因为心理崩溃,又在狱中惊恐地度过了40天。1948年1月28日,他们被押往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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