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迎是“六礼”最后一项,即迎娶新娘的仪式。因为亲迎是周以后的礼俗,所以是指的男的迎娶女的。
(1)入赘禁忌
在远古时代,是“男子出嫁,女子娶夫”。那时是男随妻姓,子从母姓。如大禹王就是这样,未婚时姓姒(从母),婚后姓涂山氏(随妻)。所以,如果远古时代亦有亲迎的仪礼的话,那一定是女的迎娶男的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演进,亲迎的风俗仪礼也全然倒过来了。现在如果再有女娶男的婚姻,民间反而会称之为“倒贴门”、“倒插门”、“倒站门”,一个“倒”字说明了它是“反风俗”的现象。在男权社会中,赘婿是不得已的事情。据《汉书·贾谊传》云:“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赘,一说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可见这种赘婿是有典质的性质的。秦俗,赘婿必须剃光头,称之为髡,是一种刑罚,可见秦时赘婿是倍受歧视的。直至今日,在汉族、景颇族、白族(勒墨人)以及其他一些民族中仍然有忌讳招女婿的习俗。世俗对赘婿仍有轻视、歧视的陋习。不过,现在赘婿一般无有典质的性质了,却常常是为了传宗接代,或者是为解决劳动力的不足。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这种婚姻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成为一种易风移俗的典型和男女平等的象征。还有一些民族中素有赘婿的惯例。如门巴族中招赘婚就占婚姻的半数。在人们认为“嫁”和“赘”一样,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女婿照样可以顶立门户,继承财产,养老送终。但招赘婿的仪礼比较简单,没有下聘礼等过程,只要男方同意,择吉日由一男青年陪新郎到女家举行婚礼即可。壮族入赘婚也是比较简单的。结婚时男方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都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好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家要杀鸡宰鸭,招待宾客。当日由女方家长者为赘婿改姓换名,随女儿排行。壮族赘婿在家中和社会上,不但不受歧视,还有极高的地位,普遍受到人们的尊重。
在女家,赘婿被当作亲儿子一样看待,同辈与他称兄道弟,禁忌用“姐夫”、“妹夫”来称呼赘婿。台湾高山族男子“终身依妇以处”,以致“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生女谓之有“赚”,生男谓之“无赚”。另外,像云南傣族的“上门居”和布郎族的“从妻居”等也都有“女娶男”的意味。不过意义不是那么完全。就“男到女家”落户的婚仪简约一点来看,一是可以说明这一习俗的古朴无华,因为它是自远古时代相沿袭下来的缘故;二是可以说明,这一习俗于男权社会中存在的不易和艰难,这是其倍受歧视和袭扰的结果。无论如何,招赘婿仍是现实中国社会婚俗中的个别现象或者少数现象。在中国大多数民族和地区内“女嫁男,男娶女”的婚姻还是最普遍的,占主导地位的。因此,男方迎娶新娘的礼仪就被俗众日益丰富、强化因而演变得十分繁杂了。在这些风俗中包括着许多禁忌,其目的仍然不外乎趋吉避凶,消灾免祸,确保新人婚后的幸福和美满,当然,也会掺杂着一些伦理教仪的思想意识在其中。
(2)婚期前夕禁忌
在婚期到来前夕,为了婚礼举行得顺利,尚有许多禁忌。据《说蛮》载,仡佬族女嫁必折二齿,否则恐妨夫家。俗称之为打牙仡佬。清人田雯在《黔书》中说:“(找牙仡佬)女子将嫁。必折其两齿,恐妨害夫家也。”凿齿习俗是仡佬先民的遗俗。西晋张华《博物志·异俗篇》云:“(僚人)既长,皆拔去上下齿各一,以为华饰。”而恐妨害夫家,显然是后世附会到这一习俗上的礼教。土族姑娘出嫁前一个月内忌见生客,忌操持家务,除做嫁妆外,就是学唱“哭嫁歌”。这期间因为老坐着不动,所以俗称“坐嫁”。坐嫁期间,姑娘的饭量要逐日渐少,以使体态窈窕,面孔白皙。也显得孝顺娘亲,不愿离去。这与彝族的“杂空”是差不多的。彝族姑娘临近婚期,也要开始“饿食饿水”(减少饭食),甚至绝食。彝族称之为“杂空”。“杂空”时间,一般为三五天,多者七八天。“杂空”期间,新娘仅吃少许鸡蛋,喝几口水。俗以为“杂空”时间越长,越显得新娘懂礼,有毅力,光彩。如果姑娘在出嫁前大吃大喝,就要被大家耻笑。据说这样限制新娘,减少饮食是因为一个“虎妻”的传说。传说古时候,有个要出嫁的姑娘,在娘家大吃大喝,等她走向夫家时,半道上便要解小便。结果在路边草丛里被老虎吃掉了。老虎变成了新娘成为虎妻。新郎的妹妹发现了虎妻的秘密,也被老虎吃掉了。后来,新郎才用计谋烧死了老虎。这个传说故事可以告诉我们,不让新娘多吃多喝是为了避免在去婆家的途中大小便。因为,新娘去婆家途中忌讳大小便。甚至进了男家,三天之内大小便都是要被人笑话的,所以才有这嫁前“杂空”的习俗。这实际也有礼教带给妇女的束缚。女子一旦嫁人,就身不由己了,必须学会严格地约制自己的行为。过去,回族男女青年结婚前一个月内,不准彼此见面,要呆在家中,请阿訇念“尼卡哈”经。如今,此俗已不很严格了。东北某些地区的汉族中,也有结婚前三天不准女方到男家去习俗。大约是重视亲迎仪礼的意思。如果平时双方来往自如,那么亲迎也就显不出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了。湖南湘潭一带婚期前还有一件对男性保密的禁事,即让新娘吃醋炒蛋。目的是根据日期推算,抑制新妇婚日来潮。婚日新妇有月经是很忌讳的。旧俗谚云:“骑马拜堂,家破人亡。”汉族民间有将妇女用的月经带叫做“骑马布”的。可知系指此事。妇女的经血,本来就是禁忌的事物,含有“血污”、“脏”、“不洁”、“崩”、“破”等多种忌讳的语意,在此喜庆之日时,是根本不能出现的,所以要忌讳。在豫东一带,婚期之前,若是新郎的母亲病了,常好与女家商议,择某吉日黄昏起更后,约亲家母和未过门的媳妇来男家“冲喜”。俗以为未过门的媳妇做的面条儿,有治愈疾病的效力。如果未来的婆婆吃了未来的儿媳做的面条儿,病就一定会好的。做饭时,须未来的新郎执灶。但未婚男女双方,不得谈话,否则,就不灵验了。俗称之为“哑饭”。这一习俗很有趣味。一是反映出婆婆想儿媳妇的焦急、迫切心情,——一旦满足她的愿望,她的病就会好的;二是看到了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在民俗中的具体作用和影响——假如未婚男女在这种场合下一说话,那面条儿祛病的魔力也就消失了。可以想象,这一幕“冲喜”习俗的哑剧该是多么富有诗情画意。恰切地符合男性家族的需要,正是这一习俗得以在汉文化中滋长生存的根基。
以上的几个婚期前夕的禁忌实例,大都是针对女方的限制,还有一些习俗禁忌,是针对男方的。例如畲族“作亲家伯”的习俗中便有这样的一些禁忌。“作亲家伯”在福建霞浦县畲乡最为流行。按惯例,“亲家伯”既是男方选派的歌手,也是男方婚礼仪程中的全权代表。结婚吉日前两天,亲家伯便挑着礼物来到女家。女方村寨的妇女热情迎接亲家伯,将板凳放在女家堂屋东首让他坐。畲家规矩,坐东首为贵,坐西面为谦。十分懂得畲家规矩的亲家伯马上就会把板凳从东首移到西首,以示谦虚。接着,女方请他抽烟,他会在感谢声中掏出自己的烟来敬献给女方村寨的人,不但向男子敬烟,向妇女敬烟,甚至向在场的小孩子客客气气地敬烟。按畲家风俗,要是亲家伯不表示卑微,不懂得挪板凳而稳坐东首,不懂得敬烟礼仪,女方村寨上的妇女们就会绝不客气,会当场在他的板凳底下点燃鞭炮轰他,甚至要烧他的衣服,把他赶走;如果亲家伯的歌子唱得不美,也会遭到妇女们的奚落,甚至让他扛犁做牛,连夜把他赶出村寨,另请高明来娶亲。当然,那些既懂规矩,歌子唱得又绝的亲家伯,妇女们不但不敢难为,还会以重礼相待,陪伴对歌,从夜幕降临直到旭日东升,连续长夜对歌两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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