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人物简介: 郭嫔,叫做郭爱,字善理,安徽凤阳人,人慧貌美有文采。入宫仅仅二十多天以后,明宣宗驾崩,郭嫔得知自己殉葬的消息后含泪写下绝命词:“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失吾亲而归兮,不足较也;惭余之不孝兮,心凄凄而莫能已兮,则可悼也。” 历史背景: 殉葬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或器物陪葬的陋俗。远古时有以死者生前的用具、用品或武器等随死者埋葬的习俗。进入奴隶社会后,殉葬之风甚盛。《墨子·节丧》:“天子杀殉,众者数十,寡音数人;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从考古发掘的商西周贵族墓中,发现大批殉葬者的尸骨和器物,春秋战国时,人殉受到非议,开始用陶俑、木俑陪葬。 公元前384年,秦献公下令废止人殉。但在封建社会,人殉并没根绝。 自汉武帝到元朝,人殉基本上被废除了。可是到了明朝,朱元璋又恢复了这种残酷的制度,并在明朝一直沿用了下来——1395年,朱元璋的次子朱恢死后,朱元璋即下令王妃殉葬。从此,重开了殉葬制度。朱元璋死时,被迫葬殉的有38人。明成祖朱棣死时,殉葬的妃嫔也有三十多个。 明朝的殉葬制度规定很细,哪些妃嫔应殉葬,哪些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规定。凡被删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潘的,可以不殉葬,娘家原有功勋的也可“恩免”。其余的皆殉葬。 殉葬时,先将殉葬的妃嫔带到一个房间,让她们吃饭,吃过饭后,将她们引人大堂。大堂之上,放有许多小床,让这些殉葬的妃嫔分立其上,将头纳人床上的绳扣之中,而后去床,使其吊死,然后送人墓中。 明朝这一残忍的殉葬制度,直到1465年明英宗死时,才得以废除。 明宣宗,朱瞻基(公元1398-1435年),仁宗朱高炽长子,仁宗死后继位,在位10年,病死,葬于景陵(今北京市十三陵)。 史料记载: 郭爱,安徽凤阳人。明宣宗侍妃。入宫二十日,及帝之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驰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小木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之,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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