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隋唐宋元时期
这一时期,总的来说虽被魏晋南北朝朝有所收敛,但后继者的手段更加多样化:
51、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着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着吃!
52、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
53、黄巢起义因军中缺粮而杀吃人肉
54、唐末时,秦宗权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食用!
55、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56、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他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此人性情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时期,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
57、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58、北宋靖康元年,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以供食用。
59、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南归,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是人肉干。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60、元末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捕人为食,“想肉”遂行。所谓“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六、明清时期
61、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人肉还会公开出售!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
62、嘉定三屠,徐元吉食人。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有徐元吉者,明吴松所诸生徐鸣鹿之子,向为本镇中军,日出行劫,割人手,啖人心肝,动以百计,虽遇亲戚朋友,无所择。”
63、.顺治二年,湖北大食人。《清史稿》:“顺治元年(1644)春,二年(1645),耒阳、襄阳、光化、宜城大饥,人相食。”
64、任珍食张厦子。彭贻孙《平寇志卷十二》载:“内丁张厦子,有百夫之勇。珍将厦子肉煮之,盛以银盆,召诸将饮酒食肉,称其味美,大嚼而尽。诸将多与厦子同立战功,或结为兄弟,见之骇怖,歔嗟含泪而出。”
65、顺治五年,广东云南人食人。《清史稿》载:“五年(1647)春,广州、鹤庆(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东北)大饥,人相食。”
66、明末川盗袁马等部以人为食,以肉为币。
67、张献忠部屠数城吃小孩。
68、郝永忠军肆意烹人。《清史稿卷498》:“李定国兵略湖南,其将郝永忠屠祁阳。简奉父母避兵竹山。母渴,命简取饮,兵遽至。见乱兵缚一人置釜上将烹,则其父也。简大呼,往乞代,乱兵释简父,执简求赂,不得,遂烹之。”
69、鹿尽心吸食小儿脑。王士祯《池北偶谈鹿尽心》载:“顺治中,安邑知县鹿尽心者,得痿痹疾。有方士挟乩术,自称刘海蟾,教以食小儿脑即愈。鹿信之,辄以重价购小儿击杀食之,所杀伤甚众,而病不减。因复请于乩仙,复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凿小儿脑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
70、范时崇脔耿精忠肉。《清史稿卷252范承谟传》:“精忠伏诛。赴市曹日,承谟子时崇脔其肉祭墓。”
71、.吴世璠守昆明粮尽人相食。《清史稿卷254》:“世璠将余从龙降。詷知粮将尽,人相食,与诸将环而攻之。世璠自杀。”吴世璠,吴三桂之子。
72、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人吃人,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一件残忍的事情,真没想到这种事情,竟在中国古代史上,有着那么多血淋淋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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