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夫妇”一直对外保持沉默 3月8日,记者电话咨询了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所主任于晨,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为网友热议:
一见倾欣的胡胡:永远不够18岁,永远未成年!怎么没有人提出测骨龄啊?
提灯笼的少年:他已经满十六周岁了,应当负起法律责任!刑法不是这样规定的吗?偏袒...如果不加严惩这货必成大患!
Redeyes-boy:李家是非多,QINSHOU!
提灯笼的少年:未成年人做了成年人做的事情,强烈建议没收作案工具!
迪妞在杀G:他拿冲锋枪,说是玩具枪;他轮奸,说是未成年。按这个逻辑,我猜他坐牢,肯定是"表现良好"提前出来。出来了再犯则会开证明说他有精神疾病。如果他杀人肯定是自卫,再进去还可以保外就医。估计就这么着了吧,反正人家总有办法,就是坐牢待遇也不会差。
梅小西的大世界_2013高考加油:天天李天一,烦不烦。。能不能换个别的新闻。。我又不认得他,不过看个热闹,总聊他不觉得没意思么
健英-吖yan: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完全刑事责任人。怎么现在又说是未成年人?!虽然不满18周岁应当从前或者减轻处理,但也要考虑该事件的影响力.....司法不独立,永远都没所谓的正义.....
狼人难做:果然是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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