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的直系军阀、江苏督军李纯,1917年坐镇江南,控制长江下游,与湖北督军王占元、江西督军陈光远,号称“长江三督”,与皖系争雄而风云一时。可是到1920年10月12日,却突然暴死于江苏督军公署。李纯是怎样死的?是自杀,还是被人刺杀?是一个众说纷坛,饶有兴趣的谜。
近人蔡东藩在《民国通俗演义》第一百二十回有首叹李纯的诗,其中两句说:“无端拚死太无名,宁有男儿不乐生?”诗后批云:“李纯虽不能无疵,要不得谓非军阀之翘楚,是何刺激,竟至暴死?就中必有特别情由。但仍旧逃不出‘妻妾暧昧情事’这句话”。这里的“妻妾暧昧情事”,指的是李妾与马弁私通,被李发觉,结果被马弁刺杀而死。这虽是演义、小说家言,但决非于史无据。作者再三声明:“历史演义必须以正史为经,务求确凿,以轶闻为纬,不尚虚诬”,“要严格做到无一事无来历,要把‘临潼斗宝,鞭伏展雄’之类虚构的故事逐出演义之林”。所以此说当不至于视为失实的无稽之谈。关于李纯因妻妾暧昧情事致死之说,在其他一些稗官轶闻、野史杂着中,也有同样记述。当年曾任李纯书记官和军需课长的苏雨眉,在解放后所撰的有关李纯的史料中,也十分肯定地说,李纯是“死于同马弁私人间的桃色纠纷”(《李纯一生的聚敛》)。由此可以推断,李纯死于“妻妾暧昧情事”的说法是有根据的。但与《民国通俗演义》几乎同时成书的台湾学者丁中江所着《北洋军阀史话》,则是另一种说法。丁氏认为,李纯之死,非死于李妾与马允情通之事,而是死于李与马弁的妻子有染,被马弁发现,一怒之下,把他杀了的(《北洋军阀史话》中册)。丁氏所述李纯的死因与蔡氏所述不同,这很可能是当年同时流行的两种说法。也可能李既有妻妾暧昧情事,也有李与马弁妻子私通的事。这类事出现在当时并不奇怪,它反映了民国年间军阀的腐败本质和官场生活的极度糜烂。
还有一种说法是说他自杀身亡。40年代,由竞智图书馆主编吴虞公口述的《李纯全史》中有一篇《李纯之自戕》,首段说:“李抱病两月余,已渐痊可,力与图谋控制长江者,互争雌雄,忽于十月十二日晨四时逝世。省长以下各官,均至督署探问,街警加岗,军官往来如织”。又说:“据可靠消息,李于十一日晚问,尚在后花园散步,精力尚健,午间接命令,加英威上将军。李阅后,长吁一声。晚六时,向副官索连日上海报看,副官恐李见报激愤,假言报尚未到。至晚十二时又问,左右仍以未到答之。李深为诧异,谓何以数日报都未到。汝等骗我,遂大骂。并勒令承启官张某取来,众不敢违命,遂呈上。李阅后大哭,亦不言语,病遂加重,急电请西医须藤诊视,
未开方即去。李就案写信多封,一时就寝。至三时,值日副官陈廷谟,在签押房,闻内有叹息声,未敢即入。旋陈呼内差,无人答应。陈入室,见室内无一人,李拥被而卧,一无声息,乃有弹自左胁入腹。又于床下得勃郎林手枪一枝,李遗书五封,方知李之死,实系自戕“。陶菊隐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金兆梓的《近世中国史》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李新、孙思白主编的《民国人物传》都采纳了这种说法。
六七十年代之交,对李纯之死,在台、港学术界也展开过广泛的讨论,较通行的说法也认为是自杀。有的说他因长期吸烟成痢,即吸芙蓉膏成瘾,“一时不吸即欲下便”,为病魔所困,对生活失去兴趣,而起了轻生之念。
也有的说他原是冯国璋的部属,又与冯是直隶同乡,1918年冯代理总统期满下台,他因失去依靠,表示悲观绝望,“遂以手枪结束自己生命”(开国煊《李纯传》)。但对自杀之说,也有人表示怀疑。有人说:“以手枪自杀之人,宁有在床上而以枪自击其腹者乎?”也有人说:“遗嘱指定,四妾各给二千元,以李纯之财产,李纯之地位,而有此遗命,亦非事理之常”,“且自杀时间,在清晨四时,亦甚可异”;至于在被褥堆中,举枪自杀,“枪声必不能闻于外,即闻亦不远。”还有人认为,“以李之为人,亦一健者,讵甘如此毕命,实令人费解”(《李纯轶事》)。
近年来,随着北洋军阀史研究的逐步深入,对李纯之死的探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也出现了一种新的见解。例如,由台北文海出版社出版、沈云龙主编的《北洋人物史料三种》,既否定马弁刺杀说,也不赞成自杀说,而认为李纯之死是由李手下的军官与前帝制犯顾鳌合谋刺杀的。作者在书中明确指出:“一月前(即李死前一月),帝制犯顾鳌(字巨六、四川人,袁世凯称帝时任大典筹备处法典组主任。袁死后作为帝制祸首被通缉,出逃南京)由李下令拘捕,下之于狱,并经秘密审讯,顾氏承认此来为运动帝制,与苏省军官密谋接洽,并历举其名,中有一人,自民国以来,即与李督甚为接近,且为李一手提拔,擢升要职。李氏闻之固然之怒,然亦无法,因兵权皆在其手也。及后奉上方命令释放,此殆由于张作霖之授意,李亦不言其释放之理由,此十日前事也。顾鳌既释,某军官即密谋害李,其计划极慎,其布置极周,遂获成功。”但也有人对此说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所以李纯之死真相到底如何,仍然是一个悬案,(黄清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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