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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欲取之 必先与之

发布时间:2018-01-01 10:13:34 来源:中华历史故事网 点击:
  【将欲取之 必先与之溯源】《老子》中记载了老子关于辩证法的一段言论:“凡是事物发展到极限必向相对方面转化,打算收敛姑且扩张,打算软弱姑且强盛,打算废弃姑且兴建,打算夺取姑且给予,这些就是所谓事物的征兆。”《周书》亦说过:“想要打败他姑且先帮助他,想要取得时姑且先给予他。”
  
  【释义】沿袭古意,即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先给予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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