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杨靖宇被抚顺日本警察署引渡给中国抚顺县公安局时,因为被关进水牢,受刑致伤很快感染、腐烂,发烧,还患痢疾。公安局长在给县政府的报告中说,“病势甚沉重”,“恐有危险”。 10月中旬,在抚顺地方法院法庭上,杨靖宇解开上衣:这是在咱中国的地方,让日本子打的。俺是个中国的老百姓,平白无故叫日本子抓去,挨打吃官司,中国的官府、法院不替俺做主,倒替日本子开堂审判俺,你们还有点儿中国人的良心吗?你们枉为中国人! 杨靖宇被以“反革命嫌疑罪”,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 1931年4月,杨靖宇刑满释放,在奉天找到省委,3天后又被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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