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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介绍,乌台诗案时间,乌台诗案的受害人

时间:2015-07-19 责任编辑:中华历史故事网 点击:
  乌台诗案发生于元丰二年(1079年),时御史何正臣上表弹劾苏轼,奏苏轼移知湖州到任后谢恩的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朝政,御史李定曾也指出苏轼四大可废之罪。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宋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1077)重用王安石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1085)从事改制。乌台诗案发生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即元丰二年(1079年)。
  
  起因
  
  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其实只是例行公事,略叙为臣过去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但他在后又夹上几句牢骚话:
  
  “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句中“其”为自称,他以自己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为客观环境使然,总是习惯于在遣词造句上表现得十分微妙,而读者也养成一种习惯,本能地寻求字里行间的含义。比如御史台里的“新进”们。六月,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苏轼在讽刺他们,而他们反说苏轼愚弄朝廷。偷梁换柱正是小人们的惯技。这里还有一点背景,王安石变法期间,保守派和变法派斗争激烈,两派领袖分别是两位丞相司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给后者的长信中有“生事”二字,于是“生事”成了攻击变法的习惯用语;“新进”则是苏轼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他曾在《上神宗皇帝》书里说王安石“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结果是“近来朴拙之人愈少,而巧进之士益多”。后来正是曾拥护过王安石的“巧进之士”吕惠卿把王安石出卖了,使其罢相。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又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
  
  朝廷的公报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当于官方报纸,苏轼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这次谢恩表,使那些“新进”成了读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们恼羞成怒,必然对苏轼进行报复,同时也是借新法谋私利、打击异己的一个步骤。
  
  但单凭《湖州谢上表》里一两句话是不行的。偏偏凑巧,当时出版了《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给御史台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机会。监察御史台里行舒亶(念dǎn)经过四月潜心钻研,找了几首苏轼的诗,就上奏弹劾说:
  
  “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指青苗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盐碱地)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他举的例子,“赢得”两句及“岂是”两句出自《山村五绝》;“东海”两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读书”两句出自《戏子由》。但经断章取义后,句句上纲上线。
  
  马上,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脚后脚杀到,他们历数苏轼的罪行,声称必须因其无礼于朝廷而斩首。李定举了四项理由说明为什么应当处苏轼极刑,他说:“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接着说苏轼急于获得高位,在心中不满之下,乃讥讪权要。再次,皇帝对他宽容已久,冀其改过自新,但是苏轼拒不从命。最后,虽然苏轼所写诗之荒谬浅薄,但对全国影响甚大,“臣叨预执法,职在纠察,罪有不容,岂敢苟止?伏望陛下断自天衷,特行典宪,非特沮乖慝之气,抑亦奋忠良之心,好恶既明,风俗自革。”这位李定正是当年因隐瞒母丧而被司马光称为“禽兽不如”的家伙,苏轼也讥他“不孝”。虽然群小都要苏轼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杀害他,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乌台,但不同意苏轼在进京途中关入监狱过夜。
  
  李定等人曲解了苏轼以前写的诗词,并对苏轼严刑拷打,“诟辱通宵不忍闻”。乌台诗案,是北宋年间的一场文字狱
  
  此时,苏轼的一个好友王诜,是他印了苏轼的诗集,听到这个消息,赶紧派人去给南部的苏辙送信,苏辙立刻派人去告诉苏轼,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也同时出发,但苏辙的人先到,苏轼知道消息,立即请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之职。
  
  皇甫遵到时,太守官衙的人慌做一团,不知会有什么事发生。苏轼不敢出来,与通判商量,通判说躲避朝廷使者也无济于事,最好还是依礼迎接他,应当以正式官阶出现。于是苏轼穿上官衣官靴,面见官差皇甫遵。
  
  苏轼首先说话:“臣知多方开罪朝廷,必属死罪无疑。死不足惜,但请容臣归与家人一别。”
  
  皇甫遵淡然道:“并不如此严重。”命士兵打开公文一看,原来只是份普通公文,免去苏轼的太守官位传唤进京而已,要苏轼立即启程。苏轼归看家人时,全家大哭。苏轼笑着说了一个故事安慰他们:
  
  “在宋真宗时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间访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荐杨朴出来。杨朴实在不愿意,但是仍然在护卫之下启程前往京师,晋见皇帝。皇帝问道:‘我听说你会作诗?’杨朴答道:‘臣不会。’他想掩饰自己的才学,抵死不愿作官。皇帝又问:‘朋友们送你时,赠给你几首诗没有?’杨朴回答道:‘没有,只有拙荆作了一首。’皇帝又问:‘是什么诗,可以告诉我吗?’于是杨朴把临行时太太做的诗念出来:更休落魄贪酒杯,且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
  
  家人听了故事,心里稍安。
  
  太守官衙的人全都吓得手足无措,个个躲躲藏藏,只有王氏兄弟和陈师锡设酒筵饯别。但老百姓都出来看太守启程,县志记载,老百姓都泪如雨下。苏轼途经扬州江面和太湖时,都想跳水自杀。他不知道要判什么罪,并且怕他的案子会牵连好多朋友。等再一想,真跳了水,又会给弟弟招致麻烦。不然,后人就见不到赤壁怀古和赤壁赋了。家里烧了他大部分与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人到了安徽宿县,御史台又派人搜查他们的行李,找苏轼的诗,书信和别的文件。后来苏轼发现自己的手稿残存者不过三分之一。
  
  苏轼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进御史台的监狱。二十日,被正式提讯。
  
  苏轼先报上年龄,世系,籍贯,科举考中的年月,再叙历任的官职和有他推荐为官的人。他说,自为官始,他曾有两次记过记录。一次是任凤翔通判时,因与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铜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内,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报呈,也被罚红铜八斤。“此外,别无不良记录”。
  
  最初,苏轼承认,他游杭州附近村庄所作的《山村五绝》里“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讽刺青苗法的,“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盐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与时事无关。
  
  到二十二日,御史台审问他《八月十五日看潮》里“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两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亶定的调子,说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至于《戏子由》诗违抗“朝廷新兴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到九月份,御史台已从四面八方抄获苏轼寄赠他人的大量诗词。有一百多首在审问时呈阅,有三十九人受到牵连,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马光。王安石罢相的次年(1077年),苏轼寄赠司马光一首《独乐园》:“先生独何事,四方望陶冶,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抚掌笑先生,年来效喑哑。”实为司马光重登相位大造舆论。御史台说这诗讽刺新法,苏轼供认不讳:“此诗云四海苍生望司马光执政,陶冶天下,以讥讽见任执政不得其人。又言儿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终当进用......又言光却喑哑不言,意望依前上言攻击新法也。”
  
  虽然“罪名成立”,但当时新法已废,凭此罪名不能判重刑,于是御史台又找。找了痛斥“新进”的《和韵答黄庭坚二首》,抨击“生事”的《汤村开运河,雨中督役》诗。前者是与黄庭坚唱和的,后者寄赠好友王诜。
  
  《和韵》诗云:“嘉谷卧风雨,莨莠等我场。阵前漫方丈,玉食惨无光。”苏轼自己解释说,前四句以讥今之小人轻君子,如莨莠之夺嘉谷也,后面意言君子小人各自有时,如夏月蚊虻纵横,至秋自息,言黄庭坚如“蟠桃”,进用必迟;自比“苦李”,以无用全生。又取《诗》(诗经)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皆以讥讽当今进用之人为小人也。苏诗巧用“悄悄”、“愠”等词,暗藏“群小”之意。要不是作者解释,还没多少人知其中奥妙。
  
  《汤村》诗云:“居官不任事,萧散羡长卿。胡不归去来,留滞愧渊明。盐事星火急,谁能恤农耕?薨薨晓鼓动,万指罗沟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缨。人如鸭与猪,投泥相溅惊。下马荒堤上,四顾但湖泓。线路不容足,又与牛羊争。归田虽*辱,岂失泥中行?寄语故山友,慎毋厌藜羹。”苏轼也供认自己确有对盐官在汤村一带开运盐河的不满,“农田未了,有妨农事”,“又其河中间有涌沙数里”不宜开河,“非农事而役农民”,“役人在泥中,辛苦无异鸭和猪”等等。*人指控之下,仗义执言也是罪行。
  
  这些赠黄庭坚、王诜等人的诗文,一时成为轰动朝野的新闻,舒亶等人趁机落井下石,怂恿副相王检举苏轼的《王复秀才所居双桧》诗。诗云:“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王(珪)诬告说:“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神宗冷静地回答:“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不久,狱吏问苏轼咏桧一事,苏轼巧妙答道:“王安石诗‘天下苍生望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此龙是也。”狱吏会心而笑,那些自称拥护王安石变法的人,连王安石说过“蟠龙”也忘记了。
  
  对苏轼的指控,有的十分牵强,这咏桧诗就是一例。还有苏轼任密州太守期间作的《后杞菊赋》的序言里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种籽,御史认为作者是在直接讽刺全境百姓的贫穷,尤其指朝廷对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识日”是讽刺科举考生的浅陋无知,讽刺考生不通儒学,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经新义》里对经书的注释。
  
  苏轼对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认在诗中批评新政。
  
  在给王诜的诗里,有一行是坐听“鞭笞环呻吟”,又说,“救荒无术归亡逋”,他也提到“虎难摩”是为政贪婪的象征,给李常的诗里,他确是说在密州“洒涕循城拾弃孩”,见到男尸、女尸、婴尸饿死在路边,当时确是“为郡鲜欢”。在给孙觉的诗里,有一行说二人相约不谈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约定,谁谈政治就罚酒一杯。给曾巩的诗里说他厌恶那些“聒耳如蜩蝉”的小政客。给张方平的诗里把朝廷比作“荒林蜩蚻(zhá)乱”和“废沼蛙帼淫”,又说自己“遂欲掩两耳”。给范镇的诗里,他直言“小人”,给周邠(bīn)的诗里把当权者暗比作“夜枭”。好友刘恕罢官出京时,苏轼写了两首诗给他:
  
  “敢向清时怨不容,直嗟吾道与君东,坐谈足使淮南惧,归向方知冀北空,独鹤不须惊夜旦,群鸟未可辨雌雄。”
  
  “仁义大捷径,诗书一旅亭。相夸绶若若,犹诵麦青青。腐鼠何老吓,高鸿本自冥。颠狂不用唤,酒尽渐须醒。”
  
  前一首最后一句取自诗经“俱曰予圣,谁识鸟之雌雄”,等于说朝廷上只有一群乌鸦,好坏难辨。后一首表达自己对小人的争权争位不屑一顾。这些无疑会激怒御史台群小,加上他们本就是来迫害苏轼的,所以后者的狱中日子不会好过。
  
  苏轼写《狱中寄子由》说“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无比凄惨。审讯者常对他通宵辱骂。巨大精神压力下,苏轼写下了“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的悲惨诗句。苏轼下狱后未卜生死,一日数惊。在等待最后判决的时候,其子苏迈每天去监狱给他送饭。由于父子不能见面,所以早在暗中约好:平时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决的坏消息,就改送鱼,以便心里早做准备。一日,苏迈因银钱用尽,需出京去借,便将为苏轼送饭一事委托朋友代劳,却忘记告诉朋友暗中约定之事。偏巧那个朋友那天送饭时,给苏轼送去了一条熏鱼。苏轼一见大惊,以为自己凶多吉少,便以极度悲伤之心,为弟苏辙写下诀别诗两首,
  
  其一:“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其二:“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
  
  诗作完成后,狱吏按照规矩,将诗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本就欣赏苏轼的才华,并没有将其处死的意思,只是想借此挫挫苏轼的锐气。读到苏轼的这两首绝命诗,感动之余,也不禁为如此才华所折服。加上当朝多人为苏轼求情,王安石也劝神宗说:圣朝不宜诛名士。又因太皇太后曹氏、王安礼等人出面力挽,神宗遂下令对苏轼从轻发落,苏轼终免一死,贬谪为“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轰动一时的“乌台诗案”就此销结,而苏轼的这两首“绝命诗”也广为流传开来。
  
  结果
  
  十月十五日,御史台申报苏轼诗案的审理情况,其中辑集苏轼数万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苏轼讥讽文字的人物名单,计有司马光、范镇、张方平、王诜、苏辙、黄庭坚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王(土圭)等欲置苏轼于死地而后快,但神宗一时举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约,除叛逆谋反罪外,一概不杀大臣。
  
  同时,正直人士也仗义相救。宰相吴充直言:“陛下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祢衡,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已罢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连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预:“昔仁宗策贤良归,喜甚,曰:‘吾今又为吾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盖轼、辙也,而杀之可乎?”苏轼未判重罪,这些幕前幕后相救的人功不可没,否则,中国会失去一位光照千古,集词人、诗人、画家、书法家于一身的艺术天才。
  
  但是,御史台的人也在疯狂行动,他们准备把新法反对派一网打尽。李定奏上一本,要求太后国丧时不赦免涉案人员,舒亶更狠,他奏请将司马光、范镇、张方平、李常和苏轼另外五个朋友一律处死。
  
  十二月二十九日,圣谕下发,苏轼贬往黄州,充团练副使,但不准擅离该地区,并无权签署公文。这样的结果,李定等人自是大失所望。
  
  元丰三年(1080年)二月,苏轼因“乌台诗案”贬谪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职位相当于今之县武装部副部长,无“签单权”,精神寂寞,穷愁潦倒。第三年四月,苏轼撰诗并书《寒食帖》,发人生之叹,写苍凉之情,表惆怅孤独之怀,通篇书法起伏跌宕,光异彩,势奔放,无荒率笔,被称“天下第三行书”,墨迹素笺本,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院。
  
  受害人
  
  受到牵连的人中,三个人的处罚较重。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给苏轼,而且时常与他交往,调查时不及时交出苏轼的诗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巩,被御史附带处置,发配西北。第三个是子由,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他并没有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但由于家庭连带关系,仍遭受降职处分,调到高安,任筠州酒监。
  
  其他人,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个别的朋友,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诗案总算了结了。苏轼出狱当天又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检查起来,他又犯了对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鸡”指的是贾昌,贾昌年老时告诉人他在少年时曾因斗鸡而获得唐天子的宠爱,而任宫廷的弄臣和伶人,这一点可引申而指朝廷当政的小人是宫廷中的弄臣和优伶,又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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