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一:
李小龙死因的检验及论证经历了两个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终审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导陪审员判案,解释判案之7种可能性时指出:
一、谋杀:
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对此案来说,可无须考虑此点,因无证据证明李小龙受谋杀。
二、误杀:
意思是不合法杀人而无恶意。此点亦无须考虑。
三、合法杀人:
此案亦无须考虑此一种可能性。
四、自杀:
根据证供,李小龙在死前,精神无受困扰现象,同时,亦无厌世情绪,故无须考虑死者是出于自杀。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剖验死者之尸体时,试图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没有找到,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故对此案来说,自然死亡亦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种可能性,对本案来说,最为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审员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一种作为本案的判决,最后的选择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复述案情及引导陪审员如何判案后,于上午11时退庭。11时10分,陪审团即把一致的裁定回报法官。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后裁定是:“死于非命”。
这就是人们翘首以盼李小龙确切死因的最后结果——不痛不痒,模棱两可。香港响起一片失望扫兴之声。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陈子忠当场就表示不满,他说:此一裁定,过于含糊,仍旧无法确定李小龙的死因。
李小龙的死因最终是不明不白,但从当局如此兴师动众、港民如此关注、耗时如此之长这几点来说,九泉之下的李小龙似乎该知足了!
版本二:
李小龙英年早逝,享年32岁,令人扼腕叹息。他究竟是怎么死的?众说纷纭。电视剧中李小龙的骤逝有些突兀,让观众情感上难以接受。笔者经多方求证,参考了众专家的意见,连夜赶稿,为大家奉献几种说法、几个版本,请大家指点。
一. 死于脑部疾病(脑血管或脑肿瘤之类,电视剧中也是这种说法)。据说这是他家族的遗传病,他的亲人也有死于此病,而当时的医学还没有现代发达,李小龙又“讳疾忌医”,拖延了治疗的最佳时期。
二.死于非命。尽管李小龙坚如铁、壮如牛、行如虎。但正如剧中他的妻子琳达所说:即使你是铁,铁还有上锈的时候。李小龙工作起来就是玩命——拍片子讲真效果,他是真打,真刀实枪地干。成龙、李连杰在拍戏遇到高危动作时就有武替(李连杰的〈〈霍元甲〉〉也有),相比较而言,李连杰的动作比较赏心悦目;成龙从小在戏班打磨,连翻跟头也很漂亮,但这都没有危险。这些李小龙不会,他就是真打,伤筋动骨地打(李小龙电影中翻跟头用的替身是元华)。平时他还挑战各大门派、各个武术冠军或接受别人的挑战,新伤旧痕聚一起,加上平时又不注意休息调养,积劳成疾。如果以上两种比较靠谱的话,以下三种就是江湖传闻了。
三.江湖恩怨。李小龙永不服输、傲视群雄、性情率直,自然得罪不少江湖好汉,结下了不少“梁子”。尽管他武艺高强,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另外因为他是血性男人,才华出众,人中之龙。自然博得众多女性的青睐,投怀送抱的络绎不绝,电视剧中就有秦小曼、阿罗约、琳达等。传闻中说他和一个大亨的女儿好上了,并且搞大了人家的肚子,但无法给人家名份,最后那个女人上吊自杀,惹恼了大亨,派人暗杀了李小龙,死时就在那个女人的闺房里。讲的有鼻子有眼睛。这不是埋汰我们的大英雄吗?太可恶了。在笔者看来李小龙还是个比较专情的男人,没那么多风流韵事。
四.迷信的说法。(一)片名起的不好,偏偏叫什么〈〈死亡游戏〉〉,令人听起来毛骨悚然。这是不是冥冥中老天的安排?后来的哥哥张国荣拍〈〈异度空间〉〉时因入戏太深而跳楼自杀,也是预兆。(二)李小龙住在香港九龙,风水不好。九条龙困住了小龙,寿命当然不会长久。
五.吃了药物。(一)误服了头疼药。恰恰他对这种药物很过敏,过敏症状直到他到秦小曼家中发作(电视剧中也有这个片段)。(二)吃了兴奋剂,这是有意的。运动员不让服,以示公平,但演员没有这个要求。李小龙从小身子单薄,靠吃药强壮(据说某着名拳王也是吃兴奋剂从轻量级变重量级的)。另外李小龙还靠电击锻炼肌肉(电视剧中有木村为他买该机器的片段)。这种锻炼效果明显,十分钟相当于正常两个小时的锻炼,但违反了人体的新陈代谢。这两种方法副作用都非常大。
李小龙的一生是短暂的,但他对现代技击术和电影表演艺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主演的功夫片风行海外,中国功夫也随之闻名于世界。许多外文字典和词典里都出现了一个新词:“功夫”(Kung fu)在不少外国人心目中,功夫就是中国武术,李小龙也成了功夫的化身。
他就像一道流星,星光闪耀;但更像恒星,他让欧美认识并了解了中国(比姚明早得多,影响大得多),并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李小龙是国人心中永远的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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