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中华历史故事网www.lishi54.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历史人物 >

李贽的故事:怪异的宗师

时间:2012-08-23 责任编辑:中华历史故事网 点击:

  元朝末年,一个叫林闾的河南人因躲避中原战乱南下福建,定居泉州。明代嘉靖六年(1527年)农历十月廿六日清晨,住在泉州南门外的林家出生了一个名叫林载贽的男孩。由于当地林李家族同宗两姓分派的缘故,林载贽改林姓为李姓,其原因是林载贽的曾祖父本来就姓李。30岁时,李载贽为避明穆宗载垕的“载”字之讳,改名为李贽。
  
  嘉靖三十一年,26岁的李贽考中举人,并进入官场,历任河南共城县教谕(县教育局长)、南京国子监博士(国立大学老师)、南京刑部员外郎(司法部副司长)、51岁时晋升为云南姚安知府(地级市长)。由于思想上的巨大差异,李贽与上司的见解常常大相径庭,感到越来越不爽,为了摆脱约束取得自由,他毅然离开官场,应好友耿定理之邀携妻女在耿的家乡湖北黄安居住,充任耿定理家中门客兼教师并在黄安天台书院讲学论道。三年后,耿定理不幸去世,李贽只好将妻女送回福建泉州老家,自己一个人移居麻城继续着述讲学。
  
  李贽一贯主张个性解放,思想自由;反对理学空谈,提倡功利主义;反对封建礼教,主张婚姻自由;崇尚对社会生活少干涉或不干涉的“至道无为”政治理想。他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12岁时就写文章,反对孔子把种田人看成“小人”。他在麻城频繁讲学,每每抨击时政,针砭时弊,听任各界男女前往听讲,受到庶民百姓的热烈欢迎,直至今日,人们仍然念念不忘,麻城民间广泛流传着怪老头李贽的传说。
  
  《怪老头》历史故事说,明代万历年间,有个叫李贽的怪老头住在龙湖芝佛寺着述、讲学。虽说他是有大学问的人,却也开荒、种粮、种菜、勤快得很。李贽讲学跟别的先生不一样。别的先生只收男孩,他偏偏要男女收在一起教;别人都要求孩子走路要轻,说话莫大声。而李贽偏要他们蹦蹦跳跳翻跟头,大声读书震天吼;别人教书要白天,李贽白天要求孩子帮大人种田、种地,夜晚听他讲学;别人教书是在学堂里,李贽要学生在钓鱼台上听;别人教书专讲“四书”、“五经”, 李贽专教些实用的东西,还经常出谜语逗孩子玩。有一次,李贽说: “什么脚上长头发?清早起来地上爬? 什么有脚不走路?什么无脚走天涯?”由于平时教育生动活泼,无拘无束,孩子们便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于是很快就答出来了:“扫帚脚上长头发,清早起来地上爬;桌椅有脚不走路,扁担无脚走天涯。”见孩子们答得如此顺利,他又出了一个谜语:“皇帝老子去偷牛,满朝文武做小偷;公公拉着媳妇手,孩子打破老子头。”这一次孩子们猜来猜去,都猜不出来,难住了。李贽笑着说:“你们不是猜不着,是还没有长这个胆量。要干大事,就得敢破旧规矩,敢想,敢说,还要敢干。”接着,他解释说:“第一句‘皇帝老子去偷牛’是君不君;第二句‘满朝文武做小偷’是臣不臣;第三句‘公公拉着媳妇手’是父不父;第四句‘孩子打破老子头’是子不子。”学生们听了以后,感到有趣,到处传播,气得那些官老爷和封建卫道士们连连骂李贽是“盗教”、“邪教”、“异端”。
  
  李贽不仅在言论上着书立说反封建,而且在行动上也大逆不道。万历十六年(1588年)夏天他剃光了头以示和鄙俗断绝,虽身入空门居住在佛教寺院,却不受戒、不做僧众的功课,强烈冲击了传统世俗,被当地的保守势力视为“异端”、“邪说”,群起围攻,以“维护风化”为名,指使歹徒烧毁龙湖芝佛院,又毁坏他预为藏骨的墓塔,要把他驱逐出境。朋友马经纶得知消息后,便将75岁的李贽接到通州(今北京通州区),住在莲花寺。
  
  次年,李贽最终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在通州被捕,并焚毁他的着作。三月十五日,以剃发为名,夺下理发师的剃刀割断自己的喉咙而死,享年76岁。
  
  由于李贽入闽的二世祖林驽是一位航海家商人,经常往还于刺桐港和波斯湾之间,曾娶波斯女性为妻,从而家族中有了伊斯兰教信仰和习俗,所以李贽死前曾遗言身后从伊斯兰教葬仪。李贽一生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要》,《李温陵集》,《初谭集》等上百卷之多历史。

相关文章推荐:
顶一下
(13)
92.9%
踩一下
(1)
7.1%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