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要小瞧了避讳一事,稍不留神,便可能有杀身之祸。《唐律疏议》规定,故意直呼皇帝名字就是犯了“大不敬”罪,属于不赦的“十恶”之条,哪怕是无意犯禁,亦难逃“法”网。明太祖朱元璋当过光头僧,举过义军旗,因此避“僧”,“贼”二字如避狗屎一样敏捷。杭州学府教授徐一夔写贺表时,用了“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看后勃然大怒,说:“生者僧也,以为我从释氏也,光则摩顶也,则字音近于贼也,罪坐不敬。”可怜徐一夔,一生忠心耿耿,却死得不明不白又不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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