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发生了一件清朝建立以来最大的贪污案。自封疆大吏到州牧县令,被判处死刑的多达100多人,其中56名被砍掉了脑袋。这就是轰动朝野的甘肃全省官员谎报灾赈、贪污捐监粮的大案。这场特大贪污案件的首犯,就是乾隆皇帝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王亶望,山西临汾人,自举人捐纳知县,累任知县、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调任甘肃布政使,受命专门办理收捐监粮。
甘肃地瘠民贫,是全国最穷的省份,每年户部都要调拨巨额款项购买粮食,以抚恤灾民,供应当地满汉驻军以及救济新疆之需。为节省国库开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政府特准甘肃及外省商民纳粮捐纳监生,就地解决缺粮之急。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甘肃省内外商民赴甘买来监生头衔后,并不要求千里迢迢进京入国子监读书肆业,但他们已享有与秀才同等的权利,可直接参加乡试进入官场,也可以监生资格加捐职官。因此,捐监一途是当时富裕商民子弟入仕的捷径。加之甘肃开捐定价较低,每名只需麦豆四五十石,外省商民趋之若鹜。
不料,行之数年,诸弊丛生。大抵是经手的地方官借机贪污,挪用捐监粮,甚至干脆折收银两,以便于中饱囊。清政府只好下令中止甘肃收捐。停捐之后,户部仍旧每年拨银百多万两解往甘肃采买粮食,而甘肃大小官员仍为缺粮叫苦不迭,所以当乾隆三十九年陕甘总督勒尔锦奏请恢复捐监旧例时,经户部遵旨会议以为可行,乾隆皇帝也就很快允准了。鉴于以往积弊多端,乾隆皇帝特选调精明能干、善于理财的王亶望为新任甘肃布政使,专责办理该省收捐监粮事宜。
王亶望上任伊始,便向乾隆皇帝保证,“随时随处,实心实力,务期颗粒均归实在”。而暗地里,王亶望却和总督勒尔锦狼狈为奸,下令全省收捐各州县捐监无须交纳粮食,一律折成银两收捐,全部上缴到他和兰州知府蒋全迪那里。这样一来,白银滚滚而来,捐监粮却颗粒不见。仓储空空如也,又将如何交待?
王亶望自有妙计,他和蒋全迪二人每年夏、秋都在省府兰州秘密合计,无灾报有灾,小灾报大灾,下令各州县按照他俩虚拟的数目,开销掉子虚乌有的“捐监粮”。各州县见王亶望如此胆大妄为,也无不群起效尤。
原任平番县知县何汝南,在主持本县办灾两年间,浮开赈银6万余两,纳入私囊;原任狄道州知州陈常,在三年任内共办监生执照四千余张,每名多收银10两,共贪污银两4万有余。
从乾隆三十九年开捐到四十六年案发,历任甘肃省各州县长官百余员,几乎无人不贪。这些州县官还要用赃银去结络上司,如上面提到的知县何汝南,前后就送给王亶望银18000余两,“馈送”蒋全迪6000余两,总督勒尔锦交他办买物件,又花去银6000余两。有个叫麦桓的广东人干得更荒唐离奇,他被分发到甘肃待补知县之缺,当时正赶上各州县报办夏灾,为急于补上县官好趁灾大捞油水,就托人向蒋全迪疏通,最后达成交易,麦桓送王亶望、蒋全迪各8000两银。麦当时手中无钱,应允冒办夏灾得银后,如数奉送。这样,蒋全迪保举他升补靖云知县,麦桓则风风火火大办“捐监赈灾”,以筹措银两还债。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甘肃通省上下官员串通一气,上下相蒙,竟然长期作弊而未被发觉。王亶望还因收捐监生卓有实效,省去每年部援白银百数十多万两,且“弊绝风清,仓储充裕”,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抽调浙江巡抚,拥厚资而去。继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更是如法炮制,且花样翻新,统一规定报捐时,各州县每名折收白银55两,除办公费4两外,再加2两所谓“心红纸张费”。
王亶望、王廷赞先后主持甘肃捐监六年间,每年报捐人数在4万上下,所以乾隆皇帝后来说“历年所捐监生不下数十万”并没有夸张。若以每名55两计,共折收捐监银两在1300万两以上。这笔巨款中,虽然有一小部分是用来采买粮食以为赈灾之用,但大部分则流进了甘肃全省大大小小官员的腰包,其数目不少于白银1000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每年财政总收入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夏,大学士阿桂、尚书和珅领兵开进甘肃平定回民反清起事,先后奏报入境即遇连阴密雨,乾隆始疑云大起,感到此前甘省连年报旱有诈,数以百万石的“捐监粮”去向必须深究。联想起不久前王亶望情愿捐银50万两(此数相当于浙江巡抚每年养廉银的50倍)资助浙江海塘工程一事,乾隆皇帝判定王亶望巨额家资必与贪污甘省捐监粮有关。于是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陕甘总督李侍尧查办此事,要求他们“根究到底,务令水落石出”。
阿桂和李侍尧没有辜负皇帝的期望,他们选定现任甘肃按察使福宁为突破口,使他和盘托出了自王亶望以来通省官员如何玩法营私、冒赈贪赃的内情。
尽管勒尔锦、王廷赞以及王亶望分别在北京和浙江狡赖不吐实情,但到这年七月,乾隆帝已有充足证据对这个贪污集团的首犯作出判决:王亶望处斩,立即执行,他的儿子王裘等人夺官遣发伊犁,另几个不满12岁的幼子则暂时监禁刑部大狱,待年满12岁时陆续发遣;勒尔锦原来就因平定回民起事不力问成死罪监禁在狱,这次贪污事发,“从宽赐令自尽”;王廷赞绞刑,本年秋审时处决。至于对其他大小墨吏,阿桂、李侍尧也根据《大清律例》中“监守自盗一千两以上斩监候”的律文,拟定皋兰县知县程栋等66员斩刑,待秋审处决。
临近秋审,乾隆帝自称不忍看到如此之多的犯官“绞首就戮”,特命凡贪污2万两以上者立斩;贪污1万两以上、2万两以下者,斩监候,赶入本年秋审处决;1万两以下者亦问斩监候,待来年秋审请旨办理。
然而,这起贪污大案到此并未了结。随着案情的深入,又陆续发现了亏空库银等新的罪行,所以到这一年年底时,陕甘总督李侍尧又陆续拟定数十名贪官应斩,兰州省城监狱由于羁押这么多特殊身份的罪犯已人满为患,乾隆帝只好下令将已问成死罪的74人分批解往北京。后这74人中大部分由于皇帝的恩典,从宽免死,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所以到第二年办理秋审时只有少数被处决。
此案陆续正法处决的前后共56人,免死发遣者46人,其他判处徒刑、流刑,以及革职的更不烦细说了。
尽管乾隆皇帝一宽再宽,但办理一件贪污案而杀掉56名官员,其中包括一、二品大员3人,这在清朝建立140余年以来确实是空前的。所以乾隆帝一再慨叹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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