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峻法。在战国七雄中,秦国的法律是最“严”、“繁”、“酷”的,甚至变法的始作俑者商鞅也是自作自受被“车裂”而死。秦国律令之繁,酷法之多,别国难望其项背。秦始皇非常欣赏法家,他曾经在见到李斯的同门韩非子(后来因嫉妒的李斯作梗被冤杀了)的文章后说,如果能见到他而随游,死而无憾,可见其顶礼膜拜之至,李斯也是因为是法家人物而受到他的青睐。
秦律令之繁,令人不敢相信,据湖北出土的《云梦秦简》所载有律名达29种之多,涉及的社会覆盖面相当广,而这只是一小部分。其中有的规定甚至到了近乎细琐的地步,如有一条《厩苑律》规定:在每年的四、七、十月和正月都要评比耕牛,养得好的,就奖励酒一壶,干肉十条,免除饲牛的一次更役;养得差的,不仅田啬夫要被申斥,还要罚饲牛的两个月的役期。如果用牛耕田,牛的腰围减少了一寸,就要鞭打耕作者十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秦律令之酷,让人惨不忍睹。仅仅一种死刑,就有斩、戮、车裂、枭首、弃市、赐死、夷族等十几种。“参夷”、“连坐”是两种刑罚非常严酷的法令,许多人家因此家破人亡。到了胡亥上台,李斯为了免祸,向胡亥提出了“督责”之术。他批评仁义的尧、禹没有实行“督责”,是他们把天下当作自己的“桎梏”而不能随心所欲,他认为施行“督责”可以让帝王独断乾纲,大臣不敢为非作歹,老百姓都忙着修改自己的过失,哪里有时间图谋反叛呢?这样天下自然可以太平,君王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殊不知,正是这种恶政为秦造就了一个掘墓人——刘邦。他本是体制中的亭长,因为带着服苦役的隶徒去骊山,隶徒们纷纷逃亡,刘邦见完不成任务,干脆就把他们放了,自己去落草干很有前途的“盗贼”职业了。
在李斯助纣为虐的建议下,大喜过望的胡亥果然“行督责益严”,谁整治百姓越严厉,谁就是好官,“杀人众者为忠臣”。当时,路上的一半人是受过刑的,被处死的人堆积于市,胡亥高兴地说:“若此,才叫能督了。”桓宽《盐铁论》记载说:“赵高以峻法决罪于内,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死者相枕籍,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一派恐怖的统治气氛。
正是在这种漫无边际的重负和酷法之下,天下的舆论都是“天下苦秦久矣”,于是官逼民反,“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在秦二世继位的第一年就爆发了陈胜吴广大起义。在陈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鼓动下,可怜一度令人望而生畏的大秦帝国眨眼的工夫就“一行白鹭上青天”了。 |
相关文章推荐:
|
- 上一篇:秦始皇留下的9大谜案
- 下一篇:“亡秦者胡”谶语的应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