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嵬:明代云梦(今属湖北省)人,性雅,不慕功名,博学好古,精纬候。安传:明代淄川(今山东淄博)人,万历年间中举,累迁刑部郎中,出知卫辉府。着《蛩音集》。安希范:江苏无锡人,明万历年间进士,授礼部主事,着《天全堂集》。 安维峻:甘肃省秦安人,清光绪年间进士,授编修。中日甲午战争期间,上疏痛斥李鸿章挟外洋以自重,投降卖国,中外臣民无不切齿痛恨。因言冒慈椿而被革职。后隐居柏崖,闭门着书。安维峻直言敢谏,曾被慈禧革职,后又启用,充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着有《四书讲义》、《诗文集》。清光绪十九年(1893),一份满纸义愤、铁骨铮诤的奏疏,从东南沿海的福建直抵大清王朝的金銮大殿,如同万钧雷当空炸裂,顿时朝野震惊,因为这份奏疏的刀锋,直逼权倾一时的直隶总督大臣李鸿章和恩威并重实握皇家大权的慈禧太后。这份奏疏就是威震天下的《请诛李鸿章疏》,上疏者便是被誉为“陇上铁汉”的都察院福建道监察御史、甘肃秦安神明川(今西川乡农民村)人安维峻(字晓峰,号阿道人,生于1854年,卒于1925年)。 俗语道:“乱世出英雄”。但窃以为“乱世见英雄”这句话放在安维峻身上,方见其英雄真本色。 幼年时,安父因三次乡试不第,遂绝意不仕,一心在家耕作,兼授子侄功课。安维峻自小便受到其父的严格教育,同治十二年(1873),他十九岁时,应试考取第一名,得拔贡生,以七品小官在刑部供职。光绪元年(1875)8月,左宗棠以陕甘总督资格,监试陕甘分闱后的甘肃第一次乡试,应试者3000余人,安维峻考取第一解元,光绪六年(1880)朝考为进士,选翰林院庶吉生,三年后,授编修。光绪十九年(1893年),任都察院福建道监察御史。 此时的中国,当政者昏馈无能,软弱又自负。为臣者欺上瞒下,唯求一己之富贵和荣华阿谀奉承,买官鬻爵,偷机钻营,谁愿负国家之重轭?谁又愿承民众之艰?况且中日甲午战争一触即发,是心向主战的光绪皇帝,还是主和的慈禧李鸿章之流,成为区分朝臣有无道义之心的风向标。福建道监察御史这一六品官职,是安维峻任翰林院编修十年后方才被授得,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以鲜有的勇气和刚直,在短短的十四个月的任期内,连续六十五道上疏,直言谏诤。其中最着名的就是《请诛李鸿章疏》:“李鸿章平日挟外洋以自重,固不欲战,有言战者,动遭呵斥,闻败则喜,闻胜则怒。中外臣民,无不切齿痛恨,欲食他鸿章之肉。而又谓和议出自皇太后,太监李莲英实左右之。臣未敢信。何者?皇太后既归政,若仍遇事牵制,将何以上对祖宗,下对天下臣民?”最后,义正严辞地提出要将“倒行逆施,接济倭贼”的李鸿章“明正典型,以尊主权而平众怒”。如此直呈国情、代言民意的奏疏一俟入宫,其结果可想而知。恼羞成怒的慈禧一道令下将安维峻交由刑都严惩,后经光绪皇帝曲意回护,方得幸免一死。安维峻因此遭革职,被发往张家口补过赎罪。但由此愤书一呼,安维峻“声震中外,人多荣之,访问者萃于门,饯送者塞于道,或赠以言,或咨以赆,车马饮食,众皆为供应。抵太所,都统以下皆敬以客礼,聘主讲托才书院”(《清史稿》)。 光绪二十二年(1896),李鸿章签订卖国的《中俄条约》,流放中的安维峻痛情难禁,连睡梦中都发出“此疏纵死必上”的呼喊,尔后又奋笔写下他刚直不阿的长吟: 国贼讨未成,遗恨长终石。 他生犹谏官,衮阙吾其补。 后来也有一身铁骨热血的鲁迅先生盛赞他是“中国的脊梁”。光绪二十五年(1899),也就是遭流放五年后,安维峻被释回乡,先在陇西南安书院主讲,后于家乡办学修道。光绪三十四年(1908),应聘总纂《甘肃新通志》共100卷81册。辛亥革命前夕,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撰写《四书讲义》四卷。宣统三年(1911),复归故里,在此期间,也就是他的余年里,整理刊印了《谏垣存稿》四卷、《望云山房诗集》三卷、《望云山房文集》三卷等诗文集。 民国十四年(1925),安维峻终老于家乡柏堂山庄,享年七十二岁。《清史稿》载:“维峻祟朴实,尚跤履,不喜为博辨,尤严义利之分。归后退隐柏堂,杜门着书,隐然以名教纲常为己任。每谈及世变,辄忧形于色,卒抑郁以终。”——个刚正耿直一生的人,抛却身家性命而不顾、勇赴于国难的人,一个热血的人,面对满目疮痍、战伐四起的山河城垣,怎会安然阖目? 安公卒难瞑目,也是他身上那铁骨鸣响下已、热血难以冷却的结果,这不免让人想起宋代陆放翁的警语:“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安鸿勋:清江苏金匮(今常熟)人,官训导,善行草书。 安 昶:清江苏金匮人,喜临摹古帖,尤善草书。 安文钦:陕西绥德人,清末秀才,抗战时期积极与八路军合作,建国后,历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被称为“陕西四老”之一。着有《满腹牢骚记》。 安子介:浙江定海人,1912年6月出生,2000年6月去世。1 9 3 8 年赴港。1 9 4 2 年后曾在国民政府中央信托局工作。1 9 4 9 年在香港定居。1 9 5 0 年与人合办中南公司、华南漂染厂。1 9 6 9 年成立香港南联实业有限公司。1 9 7 0 年至1 9 7 4 年任港英立法局议员。1 9 7 4 年后任港英行政局非官守议员,并任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副主席、贸易发展局主席、训练局主席,香港工业总会主席及棉纺业同业公会主席。1 9 7 6 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1 9 8 6 年后任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名誉教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港事顾问。1 9 9 3 年3 月后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南联实业有限公司主席、名誉主席。第六届、七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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